回應海生館「既要保育又要教育」一文
在「既要保育又要教育」一文中,屬於大眾教育重要環節的海生館,竟然完全使用模糊焦點及逃避問題的方式,來處理這次進口白鯨引發的各種爭議,實在讓人感到不寒而慄。以下就是問題所在:
首先,動物社會研究會等保育團體的聲明,並未僅以動物權做為其表達對的立場,還包含了許多質疑:「白鯨展示方式是否為真正的『生態教育』」、「海生館違反世界動物園與水族館協會的倫理規範」等項,但海生館逃避式地並未做任何回應。國際科學組織IWC,特別強調此批白鯨捕捉的海域-俄屬鄂霍次克海,並沒有白鯨族群量等報告,請問海生館怎知「在不會影響族群生存及永續利用之下,適度取用部份個體做為教育展示之利用是可被允許的。」呢?還有,對於高雄法院之『白鯨繳稅案』判決書以海生館輸入白鯨,並不符合「教育、研究、實驗」的目標而是營利行為,判決海生館敗訴。這部分回應文中怎隻字未提呢?
更誇張的是回應文中利用不合情理的論調,企圖混淆視聽來合理化買賣白鯨、變相鼓勵捕獵的事實:文中指出:「本館白鯨蓄養池堪稱全世界最先進的鯨豚畜養池之一。」、「權衡對白鯨最好的權益下,提供生物更適合的生存環境應是動物本身最大的福利。」但事實上,「沒有消費、就沒有捕獵」,若不是這個「教育、研究、保育」的海生館出資購買白鯨,這些白鯨根本就還在野外那冰冷的北極海中!提問這些白鯨退回俄羅斯後,將會何去何從,只是個模糊焦點的手段。整件事的重點在於「台灣為何還需要再進口四隻白鯨?」為何還要進口白鯨來鼓勵捕獵動物,使其離開其原本的棲息地?
海生館最強調的『教育』觀點更是令人不敢恭維,(如果錯誤示範也算是一種教育的話):「本館在所有展示上儘量做到「寓教於樂」,讓每個遊客都能高高興興的參觀,不能只見到本館在娛樂部份的成績就完全抹殺教育上的效果。」只是報喜不報憂,專注在白鯨好可愛、好聰明,卻忽略「白鯨從何而來」這樣的重要訊息,怎麼能叫做是寓教於樂呢?由於年輕的動物比較容易馴養,因此在野外捕捉白鯨時,是將整群鯨魚驅趕到水淺的地方,再從其中挑選出適合的年幼個體帶走;其它比較年長或不符標準的個體,非傷即亡。高級池子中一隻白鯨微笑的背後,是幾隻白鯨的死傷?
建議海生館在白鯨生態教室或展示池前,放映網路上那個捕捉白鯨影片,來告訴大家這些白鯨如何得來不易,這樣是不是可以更讓遊客覺得:「啊!真棒,我看到的是如此『珍稀』的『嬌客』耶!好棒好棒喔!」。
更加嚴重的是,這樣一個肩負社會教育重任的單位,卻在環境教育、生態/物種資源保育上完全地短視與無知:1.海生館將捕捉白鯨以供展示,與人類國家要求成年男子服兵役保衛自己的家園做比較,實在想不通,這些野生的白鯨為何要為人類「盡義務」? 2.海生館竟將原住民族群(愛斯基摩人)基於生活需要與文化延續理由進行的捕鯨,和該館為了『寓教於樂』而進行的獵捕混為一談,未免過於可笑。
總而言之,請問海生館,整篇文章的內容跟標題「既要保育又要教育」有何關係?請清楚的告訴我你們的教育在哪裡?請不要一直說:「教白鯨點頭、畫春聯,讓遊客可以了解白鯨的頸椎可以多麼的活動自如」,還有「教小白鯨頂球,讓遊客了解白鯨的求生本能」…(見1.19中國時報<海生館:可防白鯨無聊癡呆>一文)我還不知道,原來野外的白鯨也需要頂球!
最後,海生館原本引進白鯨的理由,是為了「繁殖」,「締造全球第一、刷新世界紀錄(見12.29東森新聞報)」,但在遭受抨擊之後,忽然轉而提出其他冠冕堂皇的理由,對原本的說法隻字未提,是在逃避責任、還是在迴避問題呢?還是說臨時改變主意,覺得這四隻白鯨,只是拿來「教育」大眾更方便的工具?!
請問消耗國家資產50億的的海生館,引進白鯨,到底要帶給我們大眾什麼樣的教育?讓孩子們看白鯨在那豪華卻單調的水池不停繞圈游泳,看著號稱生態教室中的白鯨寫春聯、點頭、頂球? 請你告訴我,這是什麼樣的「生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