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鄰著山東青島瑯琊鎮的黃海海濱,有一片具有豐富生物多樣性的海域,分佈著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莫氏海馬,以及同樣享受國家級保護的東亞江豚、柳珊瑚等瀕危珍稀海洋動物。
莫氏海馬,也叫日本海馬,顏色土黃且個頭小巧,在灰白相間的漁獲中並不搶眼。這種通常棲息在珊瑚礁、海草床等淺水區域的小傢伙,由於棲息地破壞和底拖網混獲等備受威脅,是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的易危物種。當地漁民劉樹杰告訴中外對話:「一開始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專家並不相信那裡還存在海馬,直到親眼見證漁船下網10分鐘拖了138隻海馬而大吃一驚」。
不過,中國在2021年才將全部14種自然分佈於國家管轄海域內的海馬納入國家二級保護,這個海馬棲息地2017年由IUCN海龍科專家組調查認定後,並沒有得到來自政府部門的特別保護。於是,由劉樹杰帶頭的漁民群體組成的在地保護機構「青島西海岸新區藍灣生態環境公益服務中心」(簡稱「藍灣中心」)在2019年成立,由漁民開著自己的漁船輪流巡護照看這片海域。
如果保護效果有保障,按照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簡稱CBD)對「其他有效地區保育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OECM)的定義,可能被計入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面積,成為「3030」目標的一部分——即到2030年保護30%的陸地和海洋,這是今年生物多樣性公約談判旨在達成共識的目標。不過,由於中國目前尚沒有OECM的認定標準和管理體系,不論是保障社區保護的效果,還是認定為有效保護面積,都還有更多工作要做。
海洋類型的社區保護地
共同成立藍灣中心的漁民,來自青島市黃島區瑯琊鎮西楊家窪村。當地漁民世代在此捕魚,捕魚技術幾乎都是家族傳承,對這片海域有很深的感情。在聽說已開發國家漁民多積極參與海洋保育後,能言善道的劉樹杰憑藉在當地的人氣和威望,以及公益機構的「外援」,發動漁民們成立了保護中心。
他們的巡護隊被叫做「藍灣衛士」,目前已有20多艘小型漁船船長加入。雖然沒有執法權,但是西海岸新區海洋發展局賦予了他們勸導和舉報的權利。成員們在日常生產途中對社區保護地開展巡護,積極勸離在該海域內的底拖網等破壞性的漁業作業活動,同時對傾倒廢棄物等破壞海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藍灣衛士的巡護和宣傳,讓瑯琊本地的漁民了解了保護海馬的重要性,這與其他地方的漁民捕撈甚至在集市公開售賣海馬形成了對比。劉樹杰提到,之前在臨近的日照市就有一起海馬買賣案導致20多位漁民被抓。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國家專員劉怡說:「從目前的情況看,既然瑯琊鎮這個社區的漁民有保護的積極性,我們通過公益計畫,從加強社區能力、增強社區漁民對這片海域保護的自豪感和認同感、為子孫後代保留資源的角度來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時也鼓勵他們跟地方相關主管部門加強溝通與合作,獲得政府的認可。」
不同於保護區建設,劉怡說,UNDP「希望推動漁民建立海上的社區保護地,它不一定是嚴格保護的,可以是海洋資源永續利用的區域,不影響漁民在傳統漁場作業」。在UNDP的支持下,青島市海洋生態研究會(「海研會」)正為像藍灣中心這樣的組織提供賦能。
與陸地上的社區保護地有林權證的保障相比,海洋與漁業相關立法對傳統漁民用海權的規定過於模糊,也沒有對生計漁業和商業漁業作出區別性規定,致使傳統漁民用海權處於一種「準法定權利」的尷尬狀態,因此建立海洋類型的社區保護地非常困難。
她說,其實社區保護地應該是由社區自發成立的,一般通過村規民約等形式自己管理,並不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和資金支持;但如果得到政策法規的認可,會讓保護更加名正言順、有法可依。比如通過UNDP中歐生物多樣性項目的推動,廣西2011年就頒布了《廣西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小區管理辦法》, 社區治理的自然保護小區可以在林業部門備案並得到政府的掛牌。
藍灣中心守護的這個社區保護地,也被寄予了發展成為OECM的厚望。
充滿潛力的OECM
OECM並不是新事物,2010年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的「愛知目標」就認可其納入到保護面積計算中,不過直到2018年,OECM的定義才經《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確定;第二年底,《OECM認定和報告指南》及OECMs數據庫相繼上線,將OECM納入「愛知目標」進展才真正可行。
根據CBD的定義,OECM作為就地保護措施的重要手段之一,屬於保護地以外的地理區域,其管理是為了實現積極、持續、長期有效在地保護生物多樣性及其生態系統功能和服務。因為概念、出發點和目標都不太一樣,社區保護地與OECM不完全等同,不過國際上現在也把社區保護地作為OECM的一種類型。
不同於一般OECM以生物多樣性保護為主,社區保護地尤其強調當地社區和原住民居民的權益,以他們為主體來保護。青島海研會理事長王松林介紹說,海研會自2021年起就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和質蘭基金會的共同資助下,支持藍灣衛士探索實現近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小型生計漁業社區經濟發展兼得的路徑。如果能夠成功,這裡將成為中國社區保護地海洋類型OECM的一個寶貴樣本。
他說,在中國,在近海傳統漁場水域建立嚴格的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會嚴格限制人類活動)等法定海洋保護地政治阻力過大。除了漁民社區反對,各級政府也不希望法定保護區對管轄海域內多種利用形式造成阻礙。建立由生計漁業社區支持共管的近海OECM有很大潛力,可以提高多利益相關方就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漁業資源養護達成共識、形成合力的可能性。劉怡也認為,OECM的治理主體、治理方式、保護手段、資金來源都更加多樣化,甚至保護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與此同時,OECM保護類型的建立,對中國完成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也具有重要意義。
年底將在蒙特婁進行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COP15)談判,在《2020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初稿中提出的到2030年保護30%的陸地和海洋的「3030」建議,僅靠正式的保護地難以實現。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及生態研究中心教授、山水自然保護中心創始人呂植在其2021年底發表的論文中,提出中國有必要建立OECMs的認證和保障體系,以支持「3030目標」的實現
截至2019年底,中國共建立了271個海洋保護區,總面積約為12.4萬平方公里,佔管轄海域面積的4.1%,與2021年底全球海洋保護區佔海洋總面積的7.92%這一成果,以及「愛知目標」的11(保護全球10%的海岸與海洋面積)相比較,不管在保護的「質」和「量」上都有一定差距。
劉怡說,為類似藍灣中心這樣的在地保護模式提供政策、法律、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支持,並認定其為有效的OECM,將有助於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
距離真正的OECM還有多遠?
這些支持,正是藍灣中心巡護的這片海域成為能夠「有效地管理」的OECM所欠缺的。
經費短缺,就是漁民們當前的切實難題。劉樹杰說,要完成一次正規的巡護,至少要耗費1小時,從油費到人工至少需要350塊錢的費用,回來之後,還要詳細記錄巡護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如何處置,形成巡護日誌。他說:「到現在為止,我們的巡護筆記有滿滿的兩大疊,處理的船隻粗略的算算也有1000艘左右了。」但是,他們的從國內非政府組織申請到的經費,遠不足以支持日常支出。
隨著工作的展開,他們也希望有一個辦公室,讓工作可以顯得「正式」一點。但既沒辦法用錢來解決,也暫時申請不到政府的支持。
王松林說,該海域仍處於漁民志願者們自覺、自願參與保護的狀態,尚無法定的保護地位,也缺乏政策層面的支持。同時,這片海域依然是附近漁民社區的重要生計來源,在此開展的多種漁業活動對該海域中作為主要保護對象的重點保護海洋動物、漁業資源種群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威脅。青島西海岸瑯琊漁業社區保護地在實現科學管理、永續發展方面還有巨大的提升需求。
海研會正在嘗試做的是聯合多家公益和學術機構專家幫助藍灣中心論證瑯琊近海社區保護地的邊界範圍,加強漁民成員日常巡護監測的科學性和數據收集,尋求法律和法規對社區保護地類型OECM的支持,同時不斷探索提高漁業捕撈的選擇性的可行性,逐步降低捕撈作業對漁場海床、瀕危珍稀海洋動植物以及幼體和小型漁業資源的威脅。這些旨在打穩科學基礎、技術和政策依據的努力,將有助於協助沿海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更有效地指導和支持未來海洋OECM的選劃、管理和推廣。
建立自己的OECM體系
當然,不論是藍灣中心還是其他有效的社區保護地,要被認定為OECM還有一道必須要邁過的坎,即建立中國自己的OECM識別和認定體系。
「目前的OECM各項指導文件主要是在北美和非洲等國家的應用基礎上開發的,可能存在與中國本地情況不符的情況。」大自然保護協會科學總監靳彤等在其文章中說,中國學者直到近2年才關注到這個議題,不同專家對哪些區域應當被認定為OECM的認識也存在一定差異。根據文章建議,中國還有製定評估、認定和監管指南、建立激勵機制和數據庫之類等不少工作要做。
不過,總體上專家們都認可中國有廣泛的區域可以納入OECM。例如,劉怡認為,社區保護地、生態公益林區、水源保護區、天然林保護工程區、生態紅線區、甚至再野化的城市綠地、濕地都可以納入。靳彤和呂植在其論文中,也提出類似但有差異的範圍建議。呂植在文章中說:「OECMs在我國已經有很好的基礎和可行性,需要在機制上進行確認,在政策規定和財政上給予支持。」
「因為OECM是根據保護的長期成效來認定的,現在最大的挑戰應該就是對這些潛在OECM如何進行長期的監測和評估。」劉怡說:「我認為政府應該引入社會力量,比如同科研院所合作,為民間組織和當地社區提供能力建設,由民間組織協助社區進行長期的在地監測,以便提供評估所需的長期數據。」她希望政府能帶頭或支持設立OECM專項基金,為OECM的在地保護提供長期融資、技術支持和獎勵;建立OECM數據庫和定期評級機制,對OECM的保護成效進行社會公示;加強公眾對OECM的監督,對不再符合OECM標準的地方進行報告、舉證、改進或除名。
她說,中國是最早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締約國之一,從履行國際公約的責任和自身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出發,中國都有必要支持OECM的識別和認可,將其納入到整個國家的保護地系統中。「納入的意思不是要把OECM都變成國家的保護地,而是通過政策、法規來確立OECM的治理主體對某個區域進行保護和管理的權力,特別是很多由社區通過習慣法來治理和管理的社區保護地,比如神山聖湖、風水林等,讓保護名正言順,有法可依。」
※ 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非正式」海洋保護地如何助力中國實現生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