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吳思瑤、台北市議員陳賢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環境法律人協會今(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宇珍國際藝術公司2019年因展售三批象牙製品,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起訴,一審判決有罪,去(2022)年二審卻採信為「古物」改判無罪,質疑台北市立文獻館為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制定的古物指定流程,讓業者「假文資之名」令象牙交易「借屍還魂」。
北市「獨創」保育類動物製品古物申請流程 致交易象牙獲判無罪
在國際保育趨勢下,世界各國紛紛禁止象牙交易,台灣也於2020年正式禁止買賣「任何庫存象牙或象牙加工品」,但宇珍藝術公司展售象牙製品一案卻被判無罪。動社副執行長陳玉敏今質疑,台北市文獻館制定「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申請作業流程」,是為象牙交易大開後門。
陳玉敏說明,宇珍藝術公司在被查獲展售象牙製品後,立刻透過前台北市議員陳情,進而促使文獻館於同(2019)年8月,制定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也適用的古物申請作業流程,導致二審法官誤信業者主張,認定是文獻館怠職在先,更採信文獻館對《文資法》的錯誤解讀,認為只要有古物本質,不需經法定程序,即可認定為古物,因而改判無罪。
動社透過新聞稿表示,二審法官如此判決,不僅《文資法》第67條形同虛設,更直接無視了過去對文化資產地位認定的嚴格標準。
象牙、犀牛角、虎頭「古物」紛紛「出土」 動團籲應全面禁止交易
吳思瑤指出,北市府這套「獨步全台」的特殊申請作業流程,大大簡化了古物指定流程,2019~2023年共舉辦五次審議會,通過101案,總計129件象牙、犀牛角、虎頭等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通過率高達95%。質疑市府根本「假文資之名,圖利特定業者,讓象牙交易得以借屍還魂。」
動社表示,《野保法》雖規定「保育類動物及其製品」不得販賣、陳列展示,但施行細節卻排除古物,被指定為「古物」的象牙、犀牛角、虎頭等製品,恐讓原應走入歷史的象牙交易再度復活。
對此,動社呼籲林業署應修改《野保法》施行細節,排除「古物」條件,全面禁止象牙交易,加強查緝違法行為,並要求文化部制訂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申請為古物的審議程序,以利地方政府遵循。
負責審查的台北市文獻館也參與了本次的記者會,對二審法官的判決,館長詹素貞強調「也很意外」,針對流程過於簡化的指控,則回應一切皆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召開專案審查小組、古物審議會並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