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更新:關於5/13疑遭犬殺的水獺情況]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14日在臉書發文,9月25日在金門慈湖魚塭發現一隻約兩個月大的幼獺遭犬殺,是為今年度第二宗歐亞水獺犬殺事件。協會稱,金門持續有大型遊蕩犬活動,甚至有犬隻進入國家級濕地及國家公園範圍,追趕瀕危物種琵嘴鷸,呼籲政府正視離島遊蕩犬問題。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金門縣府可在遊蕩犬熱區發佈公告禁止餵養。
活動範圍人跡罕至 歐亞水獺犬殺個案或被低估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表示,慈湖死亡幼獺是一隻體態良好、約兩個月大的雌性小水獺。獸醫進行初步外觀檢查時,最初僅發現背部一處曾遭穿刺傷,皮膚上亦沒有明顯出血痕跡,但在後續病理檢查發現,小水獺胸部有大面積的皮下出血、肋骨骨折,且多處肌肉與臟器撕裂,頭部有一處破口及大量顱內出血,此創傷模式與路殺或水獺彼此攻擊而導致的外傷型態不同;另經穿刺傷拭子核酸檢測後,發現犬隻DNA,據現時證據,認為小水獺是被犬隻攻擊致死。
協會稱,遭犬殺的小水獺胃內還有奶水,可見有母獺密切照顧,但仍遭犬隻攻擊,重創頭部及胸腹腔致死,令人擔心母獺與其他幼獸的安危。依往年救傷經驗,水獺遭犬隻攻擊的案例不如路殺常見,然而水獺及遊蕩犬時常活動在人跡較少的區域,故實際數量亦可能被低估。
早在5月13日,協會發現金門官澳亦發生雌性老獺遭犬殺的案例。協會指出,無論是官澳或是慈湖的水獺陳屍地點,周圍仍有放養的大型犬隻活動,但不見主管機關作為;協會人員亦觀察到犬隻進入國家級濕地及國家公園範圍追趕水鳥,其中包含全球僅存不到500隻的琵嘴鷸。
生態專家呼籲︰林業署應正視遊蕩犬貓對野生動物的威脅
協會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積極移除水獺重要棲地中的遊蕩犬,加強家犬絕育並確實執法開罰放養、餵養等行為,又呼籲農業部盡速辦理「台灣原生種野生動物受遊蕩犬侵擾改善試辦專案計畫」,且未來應將生態系相對脆弱的離島劃入範圍,以維護原生生態系之健全。
研究歐亞水獺多年的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兼任教授李玲玲表示,過去在金門慈湖、田埔溪上游的調查曾發現,除棲地條件的影響外,四周若有多隻大型犬隻活動的地區,水獺活動的痕跡偏低,但並無系統的調查。
李玲玲說,多年前金門縣府防疫所曾積極管控流浪犬,成效不俗,希望縣府相關單位能持續壓低遊蕩犬貓的數量;另一問題是許多養殖業者或是畜牧業者會飼養多隻犬隻看門,「但不見得會拴起來,或許會在飼主家附近四處遊蕩,都可能攻擊野生動物。」因此有飼主的犬隻管理也是重點。他希望農業部林業署正視遊蕩犬貓對野生動物的威脅,採納野保團體的意見,多管齊下,同時評估與追蹤成效,滾動修正策略行動,逐年降低遊蕩貓犬的數量。
2022年金門縣有160隻流浪犬 農業部稱數量正在減少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2020年金門縣有200隻流浪犬,至2022年有160隻,數量正在減少;過去金門歐亞水獺遭路殺的案例較多,但並無遭犬殺的具體統計。
根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國家公園範圍內是禁止餵養,至於國家公園以外的範圍,陳中興指縣府亦可在遊蕩犬熱區發出公告禁止餵養。他以台東市活水湖周邊專區為例,指台東縣府在2016年依據「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設立禁止餵食、接觸、丟放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的標示看板,經勸導不聽者,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陳中興又稱,如金門縣府認為有需要將金門劃入「台灣原生種野生動物受遊蕩犬侵擾改善試辦專案計畫」,可向農業部提出申請。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農林科洪佩琦回覆查詢時表示,早期調查中未發現有犬殺水獺,今年度首度發現一宗(9月25日案例);犬殺其他保育類生物的紀錄則為零。根據動物放養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人士伴同,違反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他續稱,目前地區無論是民眾通報或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主動發現之犬隻,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會進行捕捉,辦理入所手續,並進行結紮收容。
另外,針對遊蕩犬數量問題,金門縣府則表示,金門路邊可見之犬隻,大部分為家犬,極少為流浪犬。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本月15日回應鏡新聞時提到,另起疑似犬殺事件為5月13日於官澳海堤通報之水獺死亡案件,當時水獺腹部有多處疑似犬隻攻擊造成的穿刺傷,但經解剖檢驗未檢測出犬隻相關的科學證據。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常務理事袁守立16日稱,該死亡水獺死後變化/腐爛狀況比較嚴重,推估可能因此無法檢出犬隻DNA。但協會獸醫師在金門的初步檢驗時發現很多犬隻咬傷的特徵,判定是犬殺的機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