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安鄉,位於澎湖縣南方海域,是由八罩島、將軍澳嶼、東吉嶼、花嶼、西吉嶼、東嶼坪、西嶼坪等共十七個島嶼以及十餘個面積較小的礁石等組成,其中以八罩島(亦即望安本島)面積最大。花宅就位於八罩島上,聚落分布在島上的中央偏西位置,基本上它是屬於被小丘陵環抱、面海的集村型海岸聚落。
位於望安島中部位置之花宅聚落,是澎湖縣目前除了保存完整的傳統建築型式之外,尚保留著部分傳統生活方式的老聚落之一。
2003年,「世界文化紀念物守護基金會」(WMF)公佈世界100大最值得關懷及保存的文化紀念物名單(Lists of 100 most endangered sites),中社村以聚落現存的完整性、多元的建築風格被視為典型的「漢人聚落」,與中國的萬里長城同列榜上。台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教授林會承說,就學術的觀點而言,聚落代表了當時期居民的生活樣態,那是一旦消失就再也無法尋回的無形資產。(江佩蓉,30雜誌9月號:p.35)
開發是淨土的殺手
對花宅來說,到底值不值得為了「開發」把我們祖先的墳地遷走?做土地開發,整個望安島上的人就都有飯吃了嗎?土地開發的效益可以維持多久?在場有誰能夠保證開發下去可以永遠吃不完?如果真的為了地方著想,該思考的應該是保育的問題。
事實上環境的保育就是最大的開發,而他所開發的是更長久的未來。縣府財政局擬開發花宅段156號土地,將文化及生態保育置之度外,是淨土的殺手!花宅聚落保存不是圈一圈範圍就算了
一、開發案衝擊了文化保存與生態環境,主導的政府是淨土的殺手!你,要當那個毀了淨土的幫凶嗎?
2006年11月6日,花宅正式被登錄為「聚落」,也確定了其保存區的範圍。除了花宅聚落民居的部份,並包括了東邊的布袋港區域,亦即自古即訂好至今的花宅界範圍。而在2007年4月,縣政府財政局表示了在保存區開發渡假村的想法,要求聚落保存區的範圍退出開發區以外。
2007年4月4日上午,澎湖縣政府財政局、民政局、旅遊局、文化局以及望安鄉公所、望安鄉代表會等,與保存協會進行第一次的「望安鄉花宅段156、607、294縣有地墳墓遷移暨開發案」說明會。
2007年5月2日,縣政府財政局發函給保存協會請求同意限縮及重新劃定花宅聚落保存墳墓區範圍。多麼荒謬的要求!?為什麼要劃定那麼大的範圍來保存?就是因為整個地方對花宅聚落的歷史與生態意義很重要!不是隨隨便便要把範圍縮小就可以縮的!當初在登錄聚落前所經過的繁複程序,並不是草率簽個同意就可以改變。花宅保存協會的發言並不代表所有花宅人!請公部門認清這點!
二、何謂「較具合適與規模之遊憩用地」?望安的觀光發展只靠「具合適與規模之遊憩用地」就夠了嗎?
為什麼望安留不住遊客?為什麼遊客寧可選擇到更遠的七美過夜而不願意留在望安島上?
面對這些問題,並非做更多的遊憩服務設施便能夠解決,而是先檢討現有的服務設施究竟缺少了什麼?遊客到望安這樣的小島上,所希望的服務還會是台灣各地的旅遊地區都看得到的東西嗎?當然 是要體會到望安島才能享受到的地方特色!試問,我們給了遊客具地方感的服務了嗎?複製各地都可見的遊憩設施,然後貼在望安島上,只是阻斷遊客想再二次遊的想法,「開發」對於地方特色的破壞,就像全球暖化讓海平面上升把整座島淹沒一樣可怕。而沒了地方特色的望安,還談什麼競爭力與永續發展呢?
縣政府知道望安地區自然、人文景觀資源雄厚,也知道布袋港區域位屬望安鄉門戶位置,為什麼非要以硬體建設的開發方式來與自然爭地?破壞環境、改變文化景觀的開發,以永續生活環境為訴求的花宅年輕人絕不接受。
三、「環境保育」是達到「土地資源的最佳利用」與「土地使用效 益提升」最好的方式。
望安島土地資源的最佳利用,就是維持現狀,並且改善環境髒亂的部份。應該投資的部份在於環境保育,維護離島本身的特殊性與價值。開發的行為,將加速環境不可逆的破壞,換來的是無法預知的未來發展性,而唯一可預見的是,開發下去就無法再回復的生態與文化環境的重大浩劫。
你我皆有義務為後代子孫保留一塊無污染的淨土。我們的好祖先為我們留下了如此豐富的資源,並不是要讓我們肆無忌憚地開發揮霍,而是珍惜自然所賜,並且有節制地取用,與環境共生共榮,讓地方能夠永續繁衍。
短視近利的開發,留給後代子孫滿目瘡痍的生活環境,未來,將背負著「壞祖先」的臭名……。拒絕花宅土地開發,讓我們當個「好祖先」吧!
連署訴求:
1.花宅聚落完整保存
2.保育海岸及周邊生態環境
3.以追求花宅永續的生活環境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