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肥休耕認定 農民批刁難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綠肥休耕認定 農民批刁難

2007年10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13日聯合報土庫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綠肥休耕認定不公,引起農民不滿,指責政府為小額補助刁難農民,不少農民為領取補助,一再翻耕綠肥,最後領不到補助還花費成本,賠了夫人又折兵,將向農委會陳情,請求放寬勘查標準。

土庫地區農民陳銘吉等人指出,最近各地全面實施休耕綠肥,許多農田經公所初勘,被判定「半田菁半雜草」喪失休耕補助,且面臨連續兩年不得申請補助的「處分」,不少農民怕領不到補助,再花錢雇工翻土重新再種。

陳銘吉指出,一分地綠肥休耕可獲4500元補助,請人翻土重新綠肥,一分地800元,綠肥育成率受氣候影響很大,包括太陽麻、田菁,常一種就因雨淹水,育成率達不到規定的一半,就被判定不能補助,農民因而花錢重新再種,有人花的錢遠超過補助款,只擔心連續兩年不得再申請。

農委會指出,綠肥規定存活率50%是指面積,並非要求種100棵要活50棵,且也無規定須先翻土再綠肥,只要規定時間內,確實休耕即可。公所農業課楊姓承辦人指出,存活率一半,是依實際綠肥密度勘查,並拍照為證,能否獲補助,將報請上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