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麵製品 7%含防腐劑過氧化氫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市抽驗麵製品 7%含防腐劑過氧化氫

2008年01月14日
摘錄自2008年1月1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衛生局今(14)日公布市售麵製品的防腐劑、過氧化氫、硼酸鹽含量抽驗結果,142件麵製品中有10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衛生局除依法開罰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不合格的食品中,有3件陽春麵、2件拉麵、1件水餃皮、1件麵疙瘩添加防腐劑苯甲酸、3件麵腸含過氧化氫。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說,苯甲酸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保存期限,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會造成身體傷害,屬主食的麵製品不得添加;過氧化氫用於殺菌、漂白之用,食用過量會發生噁心、嘔吐、腹脹、腹瀉等急性腸胃炎的症狀。

她表示,民眾若購買散裝的麵製品,可認明貼有衛生局「OK」認證標章的製麵廠商、產品是否有不良氣味、色澤是否異常,若是包裝品,則要認明包裝是否標示完整、麵濕製品是否低溫保存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