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08年3月26日中央社首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韓首爾市政府有鑑於狗肉已經成為南韓民眾的一種飲食文化,因而打算建議中央政府將狗列為現行法律中規定的「家畜」,並將狗肉規劃為「畜產品」進行管理,以確保屠殺和加工過程的清潔衛生。
南韓「朝鮮日報」指出,依據南韓現行「畜產品加工處理法」規定,牛、馬、羊(包括山羊)、豬、雞、鴨、鹿、兔、火雞、鵝、鵪鶉、雉雞和驢等十三種動物屬於「家畜」。經營這些肉類的企業從屠宰到烹飪都會接受農林水產食品部和地方政府實施的定期衛生檢查,但狗肉卻不接受這種管制,完全在三不管地帶。
首爾市的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僅首爾就有528家狗肉湯餐廳,一到夏季的初伏、中伏及末伏,就會增加到六百多家,考慮到這種現實,有必要將狗肉列入「畜產品」,以便保護市民健康。南韓於1988年舉辦漢城夏季奧運會之前,曾受到國際動物保護者的抗議與爭議,而將被稱為「補身湯」的狗肉湯,易名為「四季湯」或「營養湯」,並將店鋪搬進不太看起眼的巷內。
但吃狗肉是韓國傳統的飲食文化之一,首爾市為避免動物愛好者的抗議和國際爭議,打算舉行多次公開聽證會,以審慎收集民眾意見。 如果狗肉成為合法「畜產品」,就能嚴格限制把活狗掛在柴木上用火熏或毆打等殘忍、不衛生的屠宰方式,這樣反而會有助於保護動物權益。南韓於1975年曾將狗列入可以合法屠宰並進行食肉檢查的「家畜」類,但在1978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