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下的外來種入侵 | 環境資訊中心

全球化下的外來種入侵

2008年04月29日
作者:董景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

最引起關注的外來種:紅火蟻大小(照片來源:農委會防檢局)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資料顯示,1948年全球商品貿易額為580億美元,到了2006年全球貿易總額已達23.84兆美元,經濟成長更加縮減全球的差距,全球可視為一個單一的金融市場,隨著金融、網路、商業模式、政治制度的全球化,人類的地球空間不再遙不可及。而在全球化浪潮下,統一規格的貨櫃隨著航運、海運大量輸送貨品,許多物種因此被攜帶散佈(如農業、商業、藥用、園藝、邊坡植生等貨品),海洋物種更可能搭船舶壓艙水的便車,擴散到全世界。

在這些人類有心或無意的狀況下,跨越其自然分布區域的生物,稱之為外來種。以台灣島而言,即是來自台灣本島以外的物種,若採用更嚴格的定義,島內不同區域間的物種流動,也是外來種,例如:原本只分布在台灣北部的原生植物種植到南部,也會使得此原生種植物成為南部的外來種。

當外來種具備入侵的潛能,進入生態系後,就成為危害本土生態系的大問題,通常我們稱這些具有強烈入侵能力的生物為「外來入侵種」。外來入侵種在異鄉因為缺乏原生地的天敵,一但逸出、歸化並在野外繁殖後,常會對當地原生種造成威脅,進一步影響生態系的平衡,某些外來種植物甚至會導致輸入地農業體系的莫大損失,因此諸如紐、澳、南非等農業生產大國,皆非常重視檢疫的工作。

世界貿易組織注意到貿易與入侵種的關係,因此在其組織下的食品衛生檢驗及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WTO 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SPS Agreement)中要求成員國的檢疫單位訂定標準,以使人類、動植物免遭有害生物、疾病入境、立足或擴散的風險;同時防範、限制有害生物入境、立足或擴散所造成的其他破壞。不過,SPS Agreement的設計主要是為了確保各成員國不以進口限制做為貿易保護的障眼法,以符合自由、公平、安全貿易的原則。外來入侵種對生物多樣性的廣泛影響,並非SPS Agreement的主要考量。(註1)

刺桐釉小蜂(照片來源:農委會防檢局) 中國梨木蝨幼蟲(照片來源:農委會防檢局) 松斑天牛成蟲(照片來源:農委會防檢局)

台灣是一封閉的島嶼,島嶼生態系十分脆弱,島嶼生物受到海洋的屏障,一旦因人類的運輸打破國界與海洋疆界的藩籬,就會很容易受外來入侵種的侵害。不幸的是,隨著全球化、貿易、交通、旅遊等途徑,外來入侵種正大肆佔領台灣,而台灣的經濟競爭力越高,全球化貿易越熱絡,也就提供外來入侵種更大的舞台。

台灣於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世界不同地區國家農畜產品的流通日趨頻繁,加上國人生活水準提高,出國旅遊風氣日盛,國外疫病蟲害及其他外來種經由不同途徑侵入的機率也大增,入侵種管理工作刻不容緩(註2)。由於外來入侵種不僅是區域性的問題,更是國與國間的國際議題,因此須更加積極謹慎的面對物種入侵的挑戰。

「預防」與「減輕影響」是我們必須慎重思考的策略,藉由公共資訊、風險評估、貿易法規建立、進口貨物管理等政策,我們能加以預防可能入侵的外來入侵種軍團,經由撲滅、封鎖、壓制,我們才能移除已經造成的危害。而防制外來入侵種,我們應該擁有一個健全且跟國際接軌的資料庫,進行預先的分析預測,若不幸外來入侵種已經造成危害,物理性、化學性以及生物性的防治就成了當務之急。

外來入侵種已成為生物多樣性的重點議題,全球各國都相當地重視。在臺灣,外來入侵種尚無法定的主管機關,唯其相關業務目前係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處理。入侵種的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防治經費、防治機制、監測等等正在著手進行之中,它們都需要加速確立,以維護我國的生物多樣性,保障國計民生。(同註1)

但外來入侵種的處理,並不只是農政單位的責任,目前農委會的防疫檢疫局沒有能力處理農業害蟲以外的入侵外來種。台灣有更高階的部門,整合跨物種的外來種議題,並能迅速而有效率的處理。外來入侵種是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問題,我們也需要加強外來入侵種資訊的傳播與流通,經由全民運動,讓每個人都能協助減輕外來入侵種造成本土生態系的損失。

註1、趙榮台,〈外來入侵種與生物多樣性〉,收錄於生物多樣性教學資源教材《生物多樣性概論》,http://www.medie.com.tw/book/index.htm

註2、「農委會加強監測防治,防杜外來生物入侵」,農委會新聞稿,2004年4月18日。

※ 本文與農委會林務局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