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署長沈世宏:減碳 以經濟誘因取代管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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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署長沈世宏:減碳 以經濟誘因取代管制

2008年05月21日
摘錄自2008年5月20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任環保署長沈世宏昨日表示,半年內將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以經濟誘因取代命令管制,讓產業界自動達成環保目標。

沈世宏接受本報專訪內容如下:

問:馬政府環保施政重點及時程為何?
答:環保施政將以6個月、18個月及4年做為分段期程,前半年將推動能源稅法、溫室氣體減量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12項立法草案。重點以經濟誘因取代命令管制,業界自然會從節省成本的角度,達成政府要的環保目標。

問:業界對二氧化碳減量實施,有許多不確定感,政府有何配套?
答:台灣的二氧化碳減量,必須在全球交易機制下,才能找出最便宜的減量成本。新政府規劃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是在2016年至2020年回到2008年,2025年回到2000年,2050年為2000年的50%。同時,未來4年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為目標。

企業應有償才能配售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我認為,原則上有償配售與能源稅性質重疊,應該二選一,不應同時開徵,馬總統多次提及開徵能源稅,二氧化碳就應無償核配,不應重複課徵;相關配套交易制度作業要加緊速度,否則減量者會負擔很高成本。

問:對國光石化、台鋼、蘇花高等重大開發案環評,及愛台十二建設,有什麼看法?
答:環評是好制度,把環境保護放在開發前考慮,發揮預防功能,對有重大影響時,有認定不予開發的否決權。環保團體對環評把關有很高的期待,像國光、台鋼重大開發案,在二氧化碳高排放問題沒有提出有效解決方案前,不應開發,蘇花高的爭議不在公路本身,而是開發後,花蓮發展型態的改變,各界的期待值不一,已不是全然環保因素,要有配套選擇思考。

愛台十二建設,由環評制度把該有的環保考量納入。但政府的整體公共政策,要取得對當時最好的做法與進度,是漸進式而不是革命式,訂出時程、方法、替代方案,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再由決策者決定。

問:環評制度是否需要調整?方向為何?
答:確有必要微調,從資訊公開,公眾參與,新增環保、產業專家參與初審進行。上任前,我與環保體團及產業界會面,環團認為環評資訊不公開、環評大會不能暢所欲言,產業界認為缺乏產業代表發言,雙方都認定制度不公平。顯然目前資訊公開及公共參與均不足,必須改進。

問:環評大會每遇重大開發案,就爭議不休,未來如何解決?
答:目前環評法把評估與決策放在一起,是問題主因,未來必須把評估「是不是」有風險,及決定「要不要」開發的場合分開,重大案件的專案小組,可由環團及產業界雙方推薦特定領域專家參與,尤其是二階環評案。
環評委提問題時機很重要,不能一開始不提問,到後來又跑出新問題,要盡量避免。要建立一個雙方對環評委有信心的制度,而不是二邊都在罵環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