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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環境NGOs會議之後

2008年06月13日
作者:康世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2008全國NGOs環境會議logo連續舉辦了五年的全國環境NGO會議在眾環保團體的期待和擔憂中於5月30、31兩天召開了。期待是因為主辦單位和參與者多少會寄望這樣一個邀集民間力量的年度聚會,能夠建立起一個好的「合作」傳統;憂慮則是如同部分團體已經不斷發出警訊,這個會議是不是已經變成「神父對神父講道的戲碼」,讓這個各團體「多元發聲」的聚會,變成了一個年度的大拜拜!這些大家心照不宣的憂慮,大概是所有參與者除了向新政府及社會發聲以外的另一個共識吧!

如果對比先前某些生態保育活動的前輩在歷年的沈痛呼籲,面對當前的新政治局勢,我們或許得承認民間各團體對當前「節能減碳的馬式道德運動」的批判力道,多多少少還因為沒有清楚的對策而砲火零星。甚至,對如何記取陳水扁時代NGO團體受過的教訓,也顯得無力整理。為什麼?因為「連結」在大家平日各自的活動下,各環保團體在人力資源、知識共享已經到了一個相當分化的狀態,更不用說各團體都有青黃不接、人力培訓的內部弱點。以致於每年的會議籌備框架都只能由該年的工作團隊想破頭的編排。今年順利完成會議的同時,最可惜的整個會議的架構並沒有能建立在這兩年的變化基礎。其中最具體的例子就是2006年出爐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的停擺及結論報告的無人監督。

人間蒸發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

2005年7月5日陳水扁與環保團體座談會上,允諾將召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然後於2006年開始的正式會議,進行過長達半年的討論,歷經25場次的縣市議題蒐集會議、6場次的環保團體區域論壇、4場分區座談、預備會議以及2天的正式會議,匯集了5千多次的發言內容,當中有過熱烈的討論與激辯,但最後還是建立了共識,發表了國家永續發展的願景與行動方案。於2006年的地球日,發表大會宣言。其中有七項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一、加強國際環境合作,善盡地球村責任
行動方案二、擴大全民參與,提升公民環境素養
行動方案三、促進多元、人本、對生態友善的城鄉發展
行動方案四、確定以環境保育為優先的國土規劃方向
行動方案五、保育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
行動方案六、建構低風險的生活環境
行動方案七、調整產業結構,邁向永續經濟

每一項行動方案下又還有多項策略,涵蓋面從「加強環境及永續發展教育」到「將國際接軌納入國家短中長程發展規劃」;從「全力推動綠色人本的交通及大眾運輸規劃」到「大型企業須編撰「企業環境報告書」並公開發行」;從「促請立法院加速審議國土三法(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及海岸法)」到「檢討水庫、人工湖、越域引水等新水資源開發案」;從「保障民眾對環境危害資訊有知的權利」到「共同研擬對NGO發展友善之空間環境」,列舉的內容是多年來各環保團體議題的總和,也涵擴了今年環境NGO會議的討論內容。

肌肉萎縮的公民監督

即使歷經多次的細密的討論和分區會議,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卻仍被前後任政府悄悄擱下了。被冷落當然是因為這些立意良好的體制內構造,一面倒地取決於台灣政府領導者的驅動力。耗時耗力做成的討論,洋洋灑灑的行動方案綱領,只要執政者的政治考量轉變,一切化為廢紙!可是各環保團體費了好大的力擠壓行政部門而獲得的成果,卻也寧可讓其不了了之?同樣的,如果說全國環境NGO會議代表的是民間的堅持,或者說年度的工作願景。那麼2006年後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淪落到乏人聞問,無疑是對我們形成這些堅持的一大諷刺。

誠如參與團體之一所言,「我們不認為透過傳統環保團體的努力能夠來得及拯救台灣,拯救世界」。那麼,就試試看明白指出過去的包袱是什麼?經驗告訴我們,台灣的執政者善於用人情包袱,說他班底裡誰誰誰是來自環保團體,讓大家免不了又對個人充滿期待,但是像永續發展會議這樣意在建立一個制度性的全面性計畫,則是隨意丟棄。我們的優先性應該是把政府丟棄的東西好好撿拾,用資源回收的態度提煉出有用的能量,再看看是否要對被政權拉拔的個人放棄期待不是嗎?!

而綜觀這幾年來「環境議題分工」下的NGO內部文化,難以克服的現況是,在各團體普遍面臨的財務壓力下,NGO團體如何在接受政府補助下承接的各種案子時,能夠在公家機構持續不斷的計畫編纂、工作報告、執行進度、成果出版等行政執行壓力擠壓下的稀少人力資源,還能夠提撥出來形成一個有效的、有機動性的聯合監督團體?今年全國環境NGO至少確定了「溫室氣體減量法」及「國會環境議題監督」,成為本年度幾個環境團體優先合作和推行的共同著力點。這是個經過會議氣氛營造後,成功交付的團結行動。這些議題的合作狀況可以做為環保生態團體檢視內部問題的指標,也會是和產業界針對根本制度能否調整的泥沼戰場。

和產業集體談判可能嗎?

除了因為內部問題而造成的遺憾外,還有一個根本的問題在,環保團體除了是環境政策的監督以外,要不要主動和企業組織進行對話談判?剖析「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的行動方案和「全國環境NGO會議」,兩者的共通點是在共識或建議報告中,都缺乏對矛盾勢力的整合分析。也就是說,我們都寄望在對政府單位遊說施壓時,共同建立的願景能夠以政策之名,變成公權力去「處理」與此願景相衝突的利益和力量。換句話說,問題還在於,當耗能產業仍然在多年對政府呼籲後仍然雄霸一方,除了政策,環境NGO的聯合力量能不能在能源消耗、經濟政策上直接和企業單位進行遊說和談判,這對目前群眾基礎虛弱的各團體來說很難想像!但是我們若不習慣把自己也當成經濟成長議題的主事者,老是躲在「政權善意」的保護傘下,難保不是一次次被台灣產官學拿環保團體去消費掉。馬式減碳道德運動的偽善,不就是這樣臉不紅氣不喘地的打了非核家園政策一巴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