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層級必須更高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治水層級必須更高

以流域管理專責單位 解決淹水問題

2008年07月23日
作者:曾瑾珮、林長茂(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成員)

水患年年來卡玫基颱風所造成的超大豪雨重創了中南部,也重創了人民對政府的信心,負責執行1,410億元治水計畫的經濟部水利署成了眾矢之的。

台灣淹水的問題除了河川短急、雨量過度集中等先天不良因素,河川上游山坡地大量開發與都市發展入侵洪水平原等國土管理失調,更加重了淹水災害。此次洪災又再度突顯出中央與地方治水工程未能整合、河川行水區被侵占、過去地方不當的工程阻擋水路等陳疴。平心而論,以經濟部水利署的層級,完全無法處理國土規劃、與平行機關的有效協調以及地方政府土地利用的問題,若不檢討現行治水組織,就算再多預算,還是年年把錢丟到水裡!

一條河川從上游流經原民會所轄的原住民保留地、農委會林務局的林班地以及水保局負責治理的野溪與農路、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經過地方政府與公路局所轄的道路與橋樑、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來到中下游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所轄的中央管河川或地方政府的縣管河川,匯入內政部營建署所轄的雨水下水道排水系統所匯集的逕流,最後流入大海。在如此令人眼花撩亂、龐雜的權責單位下,生病的河川在那麼多支手術刀下,只怕要一命嗚呼了。

我們認為應立即成立流域管理權責單位,讓更高的層級如政務委員或經建會,而非現行的水利署擔任統合治水事權者,除相關權責單位外,更應開放民間團體與關心河川環境的在地人士,以多元的公民參與和專業人士在互信與透明公開的基礎上,定期討論水資源與風險管理的課題,抓出整體流域的病因對症下藥,並藉此排除不肖民代的關說介入,如此才是治水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