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的放生,原意為隨機地解救正遭受生命威脅的生物,將其釋放回原生環境,是一種隨緣的為善,原為美意一件。然而在後世部份宗教團體的誤解之下,卻成為一種「善意的為惡」。許多宗教的放生法會,會刻意地購買人工繁殖的蟲鳥魚獸到野地裡放生。這類人工繁殖的動物,從小便是在人工餵養下長大。到了野外,幾乎沒有自我求生的能力。因此,在此類放生法會會場的附近,常可見到放生生物「陳屍遍野」的慘況。其中尤以對水溫特別敏感的水族類的情形最為嚴重。常常百隻的放生個體中,存活不到一、兩隻。這樣的慘況,應非放生者與其信仰的宗教神祇所樂見吧!

「隨緣的為善」才是宗教放生的真義所在,不刻意、錯誤的放生,保護台灣野外的自然生態,也是功德無量的一件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