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中橫」和「危險中橫」之間應作選擇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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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中橫」和「危險中橫」之間應作選擇

2008年11月24日
作者:賀陳旦(財團法人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新社鄉砍伐樹木種植櫻花,導致山坡地土壤崩塌。11月12日南投縣政總質詢中,李縣長和賴忠政議員分別對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的高速公路,以下簡稱國六)發表期待。李縣長呼籲已延遲通車的國六不要到明年3月才通車,希望明年春節前即能38公里暢通(現已開放東段7公里)。賴議員則擔心有了國六,台14線(中潭公路)人車減少,草屯會「變死城」。

賴議員的疑慮是有依據的。許多城鎮都因為跨區交通系統改變而或興或衰:三峽河運不及鶯歌鐵路;西螺發展被斗六後來居上如是理;甚至日月潭湖艇生意在環潭路完成後一落千丈亦即此理。國六若真如計畫所稱:台中到埔里從兩小時縮短成半小時,請問還有什麼人從台中經中二高上國六,下東草屯交流道,往回開20分鐘,進草屯市區去消費吃飯呢?可以想見將來多數車輛在高架橋上呼嘯而過,所謂交通帶來的發展,是屬於資本雄厚,在交流道附近,或靠近景點、大區塊的開發商,不會是原來的小吃和柑仔店。這個景象明年就會陸續呈現在台14 線沿路了。也會發生在蘇花高、花東高走廊上。

強調給東部居民高速公路好平安回家的論者,可能得先認清當地方產業不敵挾高速車流而來的外資掠奪時,想回的家還留不留的住?引進車流的路,同樣也會把勞動力往外帶走。道路開通,來來往往,地方一定有勝算嗎?賴議員的質詢,看到了高速公路建設中比工程環保更深刻的問題──城鄉發展必然為之扭轉。配套不善,地方先受傷害。

草屯是否因國六而衰落,是交通建設的衍生效應。李縣長期望中橫高速公路早日通車,則引起我們注意交通的直接效應:「車流的路徑會改變」。國工局當初即規劃高速中橫為舊中橫〈台8線〉的替代道路。如今花費350億的高速公路即將通車,怎麼又要計畫再向天挑戰,修通中橫?前者衍生改變,或許較難逆料,後者直接影響,應該是交通人的專業,不能不作路網整體評估。

九二一後,行政院於93年8月明令不再強修通行中橫。中橫現在仍未開放的路段是谷關到德基〈25公里長〉。仔細來看,受影響的是(1)沿線約3000人的生活出入,(2)六座電廠的維修,(3)佳陽一帶的果菜運送,以及〈從谷關〉(4)去合歡山的遊客。就路網來看,明年春天國六通車後,梨山水果、合歡山的遊客經台14轉國六去台中,將比牛步駛經台8〈危險中橫〉脆弱路段還省時間。〈這不就是「高速中橫」建設的目的嗎?〉。另外,雪隧通車後,許多果蔬消費和旅遊客源已經移轉到台北市場,台7甲〈新中橫〉自然成為梨山地區北向的孔道。(3)(4)兩群組並非一定要台8線不可。

至於第(2)類台電人進出,有它絕對的地緣關係,無法單純就車流路徑來評估。但也正因為台電的特殊需求,就得在另一個政策層面檢討,而不是混同日常車流成就多目標方案。理由是滿足台電需求連帶的成本〈直接和間接〉太高了!四年前據說花170億修復六電廠,可發110萬千瓦,約為總電量2%。去年八月台電重新估計,僅修復青山電廠要207億,可供應出總發電量的0.3%。益本各見消長,似乎更不經濟了。所以強修下青山線〈約6.5億〉,是為了開發台灣自有能源嗎?這樣昂貴的政策可能有不得已的理由。但是6.5和200兩者太懸殊,太不成比例,難以併同衡量。在本〈修復〉計畫中,台電需求應該另案衡量,暫時放在一邊。所以,剩下來的只是第(1)種需要。

國民因天災而無法從公路出入,確屬政府責任。舊中橫也因而在九二一後兩度搶通,但又分別被90/5/12地震和93/7/2颱風所擊潰,投入的25億工程付諸流水,工程人員更為之殉職。國家既已證明一再努力而未成,居民當能諒解不宜強求,就應該採其他方式來補償居民損失,或調整改善他們的生計。不必死咬搶通一途。就財源而言,也有現成機會。原由「九二一重建基金會」運用的45億各界捐款節餘,雖已移往政府「賑災基金會」,今若以災民生活重建目的,運用該筆款項,有計畫的協助居民漸離困境,自力營生。法理情兼顧,再適宜不過了。

地方政壇一段對話,牽涉到國家建設該思考的環境保育,城鄉發展,生活重建,以及網路整體規劃的大課題,值得大家重視。搶通中橫本來就是一個危險念頭,而且是為了一時口頭承諾所冒的國家級風險。如今有了高速中橫,正可以就各種替案從容評析,化解通車/不通車間對立,來緩和行險的壓力。怎麼還要搶急發包,一意犯險呢?當年,350億建38公里高速中橫,不能不說是大手筆。為的是買得不與天爭路的智慧,買得不屈就少數民意的勇氣。此刻,新路將通,如何面對舊路?正是我們展現智慧和勇氣的時候,願主事單位明察!

※本文原載於2008年11月17日YAHOO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