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高變「蘇花改」 設計案16日將開標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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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高變「蘇花改」 設計案16日將開標

2008年12月10日
本報2008年12月10日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今年七月新政府上任不到兩個月,倉卒宣布「蘇花替」建案,欲在南澳到和平路段,興建一條「具高速公路服務水準」的「替代道路」。在環保團體要求就地改善的情況下,公路總局改以「蘇花改」名稱發包,該設計標案即將在16日開標,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和化作春泥更護花聯盟等團體指出標案工程款與預算不符、招標單位在西部、程序瑕疵等問題,要求停止開標。

蘇花改設計案開標記者會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指出,該設計標案工程款約1.2億元,是預算書3千多萬的4倍,「其他的錢要從哪裡來?」他抨擊交通部用小錢送審,欺騙立法院,過關後再逼全民買單。負責國家重大工程招標的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副處長傅兆書回應,原預算雖只有3千萬,但若工程有急迫需要,可以先發包,只要附帶但書說明「有預算時再簽約」,並不違反預算法。

而蘇花公路改善計畫的招標單位是「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潘翰聲痛批此舉是「東西不分」,東部工程竟交由西部臨時工程單位負責。公路總局規劃組規劃科科長則回應,西濱快速公路就是由西部濱海公路臨時工程負責,蘇花改為什麼不可以?加上東部只有養護處,沒有新工工程單位,所以「依權責劃分」為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負責。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副處長傅兆書傅兆書表示,此案是蘇花改的可行性研究,屬於採購法上的技術服務,可行性研究結果將納入環評審查,到時再來評估工程可不可行。但是潘翰聲則質疑,蘇花改尚未進行環評,就要求先做細部設計,根本是把環評當做橡皮圖章,得標廠商在初稿完成時,只能領得七成費用,必須通過環評才能取得餘款,使得環評無法實事求地認真審查。

蘇花改的正式名稱是「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但在招標委託契約草案中,卻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可行性研究與工程規劃」暨「優先路段工程設計工作」。由花蓮旅北青年組成的化作春泥更護花聯盟發言人蔡中岳表示,目前交通部的蘇花公路改善計畫,並非現地改善蘇花公路,而是用另一個名稱偷渡蘇花高,企圖先做南澳到和平的「優先路段」,讓蘇花高「頭過身就過」。

化作春泥更護花聯盟日前曾到交通部「要車票」,總統馬英九立即回應「一個月後買不到票來找我」,蔡中岳表示,他們將繼續連署施壓,監督今年農曆過年車票訂位狀況,考驗馬英九的政見會不會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