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高緩建應是促使台灣政府與人民深刻反省「大工程建設就是政績」迷思的契機。
民國63年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提出「十大建設」,30多年後的今日,游院長也提出「新十大建設」,但這新十大建設多數項目還停留在「大的實體工程」就是「建設」才是值得「歌功頌德」舊觀念窠臼;水泥耗量儼然成了偉大政績的指標。
「新」建設定義應至少蘊含「在地與創意」美感。962億「蘇花高」的構想從民國80年出即被地方政治人物炒熱後曾經沈寂一段,原本以為這個夢魘會隨著財政困頓而消沈,卻在今年花蓮縣長補選時又再度掀起波瀾;有著同樣弔詭命運的320億「雲林大湖」也是地方政府一頭熱提出,適逢選舉年中央正好買單,同時被刻意地列入新十大建設強迫中獎。
這都是政治與選舉惹禍,兩個建設都扯上促進地方繁榮與發展觀光,但左看右看就是沒有「在地與創意」的區隔,只嗅到濃濃的選舉噱頭。
假如把「大湖」放在風光明媚的花蓮,把「蘇花高」擺在農村多樣的雲林有什麼不一樣?就好像穿西裝的原住民與著和服的客家人互換衣服;政府就是不懂得讓原住民穿著鮮豔的服裝,客家人換上藍襟,讓他們大方地展現獨有豐富文化特色的美感。
新十大建設就是缺乏非常重要的元素-「在地與創意」的美感,沒有這個元素的建設,好似政治人物爭相以生疏客家話、原住民語甚至閩南語在造勢場合上吶喊一樣粗糙乏味,只有虛浮的「大型」與「低俗」。
蘇花高的崛起與緩建有深厚的政治動機,迄今多數討論也停留在「秋後算帳」、「政策急轉彎」、「慈濟影響」等泛政治性角力,頂多提到這一筆經費似不合於預算法,到底這個建設與花蓮在地特色與發展有多少關係或助益甚至具備多少原創性則不得而知?
日前,蘇花高被當作「新十大建設」第一炮,現在突如其來的緩建,讓人期待它是政府與人民重新建構「建設」美感定義的第一響;何不集思廣益替「新十大建設」找出新時代的在地創意再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