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來自菲律賓的Caris已經來台灣9年了,做的是看護工作,但薪水不多,頂多幫忙家裡一些支出。「希望這是在台灣的最後一年,然後回去結婚」張著美麗大眼睛的Caris揮舞手上「我要休假,還沒休假」的標語一邊說著。
13日下午,由台灣移工聯盟等團體主辦的「還沒休假」2009移工大遊行,從台北車站出發,數千名移工與支持群眾走拿標語,一同前往勞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吳靜如表示,1992年台灣引進外籍勞工,這些移工或幫忙照顧生病的老人或小孩;或從事體力勞動,撐起台灣的許多建設,但他們實際上沒有任何工作保障,就連今天上街頭還得請假。有些人的薪水一個月只有15840,比勞基法規定的基本薪資更低,由於沒有法律保障,他們沒辦法要求合理薪資。
反奴工 要人權
站在宣傳車上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吳靜如大聲斥責「他們從別的故鄉來到這裡他們也是人、也會累,如果台灣自許是人權國家,就應該保障這些移工的人權」,她接著表示,移工無法自由換工作,遇到老闆積欠薪水或是虐待,只能忍氣吞聲。除了不能轉換工作之外,移工也沒有組工會的權力,吳靜如說,這是奴工制度,而我們「反奴工、要人權」。
不只移工參與了這次遊行,許多台灣團體也到場表示支持。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的志工李惠玲帶著7歲的孩子也一同參與。她說,勞委會經歷了四個主委,2007年的時候也說要修法,可是卻一直拖什麼都沒變。許多移工請假,老闆要不就威脅他們,要將他們遣送回國;要不就是以老人家不能沒人照顧為理由拒絕。今天上街頭只是要求基本工作保障、合理薪資和休假權力而已。
休息是為了走更長的路
40歲的Dina Thi Hang來自越南,雖然在台灣待了五年多,卻沒什麼機會往外面走走看看,「我老闆對我很好,除了照顧老人家,不用作其他事。但是希望一個月能休息一天,這樣身體比較舒服。今天這是第一次出來這麼遠的地方,等下不知道怎麼回家。」她說,在台灣快六年了,希望回去和老公小孩團圓。
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馬英九簽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其中之一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明確表示「勞動者享有休息、閒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吳靜如表示,但移工完全沒有所謂的休息與閒暇。
要求積極立法 正視勞動價值
2003年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2007年更名為「台灣移工聯盟」,簡稱移工聯)推動將家事勞動者納入《勞基法》或另訂《家事服務法》,但這中間遭遇重重阻礙。2007年移工以「我要休假」作為訴求走上街頭,兩年後移工仍然沒有休假,遊行隊與高喊「勞委會,麥擱拖」要求主管機關儘速立法,另一邊也要「CLA,醒一醒」負起責任,正視移工權益。
遊行隊伍行至勞委會前,黑手那卡西樂團現場演奏「國際歌」,炒熱氣氛。另外三鶯、崁津和撒烏瓦知等部落也到場聲援,與移工共同上台表演,展現「工人鬥陣,車拼相挺」的感情。活動最後,參與民眾將象徵「拖延」的脫鞋丟向勞委會,要求勞委會負起責任,提供勞動者基本權益,莫讓雇主與勞動者彼此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