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撲殺野狼計畫被法院打回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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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斯加撲殺野狼計畫被法院打回票

2010年06月08日
摘錄自2010年6月8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阿拉斯加提請法院解除撲殺野狼禁制令的申請,被打了回票,阿拉斯加撲殺野狼的目的是要保護數量愈來愈稀少的北美馴鹿,那是原住民的糧食。阿留申群島的北美馴鹿,是(烏尼馬克)島上原住民主要的糧食,過去八年來,當地北美馴鹿的數量,從一千兩百頭,減少到四百頭,阿拉斯加當局把馴鹿日益減少,歸咎於狼,惡狼專門找鹿寶寶下手,許多小鹿來不及長大,就祭了餓狼的五臟廟。阿拉斯加政府批評聯邦當局禁止撲殺野狼的政策是錯的。

阿拉斯加原本打算不顧聯邦禁令,從這個月初,恢復撲殺作業,不過中央主管單位態度強硬,逼得阿拉斯加改走法律途徑,向聯邦法院訴請取消禁令,要求到野生動物保護區,撲殺七頭野狼,這個數字是經過精算,要保護北美馴鹿的最起碼撲殺數量,阿拉斯加警告,要是不趕緊開始撲殺野狼,今年的初生小鹿,只怕也保不住。

不過,中央主管單位並不認為阿拉斯加的北美馴鹿已經面臨迫切的存亡危機,野生動物撲殺必須受環境法規範, 修法或是在法律外採取權宜作法,都不能草率,官員說,對於北美馴鹿數量減少,危及原住民生存的問題,聯邦政府會和阿拉斯加當局共同研究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