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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訴求:
慈濟位於內湖區成功路五段的土地,其土地使用分區上屬於「保護區」。十年來,慈濟不斷嘗試要將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專用特定區」進行開發使用。
1997年,慈濟將變更案送台北市都發局,遭都發局駁回;1998年,大湖里里民公投反對慈濟對保護區進行開發,並建議慈濟將該地規劃為水保公園。
2004~2007年慈濟又將變更案送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規劃案從原本的兒童醫院改為志工大樓,希望能闖關成功,甚至爆出對委員進行關說。在當時該案在委員的反對下,暫時沒有通過。
2010年9月28日,慈濟和市政府進行三次討論會後,提送10月25日都委會的大會進行審議,再度要求要將保護區變更開發。送審內容中,慈濟對環境保護問題只有輕描淡寫的帶過,對於造成居民淹水的疑慮未做正面回答,而細部計畫和開發計畫更是避而不談、支字未提。
審議過程中,一位委員堅決表示反對變更開發,兩位委員表示慈濟該案說明不清,充滿疑慮,其他委員都沒有表示意見(沒有任何委員明確表態贊成)。在這樣的情況下,林建元副市長個人建議「以通過變更案為前提」,讓慈濟回去補齊相關資料,送11月中的都委會再審。
台北市的市政白皮書中提到:台北市目前的生態課題有:
1.人為開發導致山域、水域環境破壞。
2.土地開發、不透水面增加,使逕流量增加。
3.自然生態敏感區受衝擊與破壞。
佔台北市一半以上面積的環境敏感地區(包括保護區、風景區、行水區),應予以積極保育。
而該案與市政白皮書中的內容完全背道而馳,若市政府坐視該案通過,不僅自身立場矛盾,更違背「信賴保護原則」。保護區存在的意義將被瓦解,市民的身家財產安全將受到嚴重威脅!
不僅如此,大湖公園周邊的美好環境是內湖區居民共同的珍寶,內湖的好山好水造就了我們不同於其他地區的寧適環境,更是台北市中鬧中取靜不可多得的一塊淨土。我們不希望這裡被引入更多的變更開發,將我們內湖區寶貴的山水美景蠶食鯨吞的破壞掉。
因此,我們有幾點訴求:
1.我們反對慈濟內湖開發案將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專用特定區。
2.極端氣候越趨劇烈的今天,我們不要變成下一個蘇澳或是蘇花公路,我們不要當年淹水的陰霾重回我們心中。市政府有責。 3.我們希望慈濟可以「在對的地方,做對的事情」,慈濟應另覓開發基地。政府可以結合體的模範生,我們更應該用嚴格的標準來檢視它,以共同協助慈濟往更好的方向成長發展,而不是姑息他錯誤的行為。要協助慈濟為台灣的國土保育、環境保護樹立典範! 4.依據1998年大湖里里民的公投結果,與歷年來多為委員的意見,我們建議慈濟將內湖保護區規劃為「水土保育示範園區」,進行國土復育與保育的工作,教育民眾認識環境保育的重要,從根本上去避免災害發生的源頭,進一步能預防解救更多天下蒼生於天災人禍的不幸。
保護區的劃設絕對是有其意義的,我們「妥善的保護保護區,保護區就會保護我們的家園」。在現今極端氣候加劇的情形下,慈濟在標榜為! 社區環境保護盡心盡力的大旗下,更不應該一再挑戰政府公權力,企圖破壞 保護區的樣貌。
慈濟的每一分錢都是來自社會大眾的,不是他們自己的。保護區的變更開發必須投入更多的社會成本、開發成本去加倍彌補環境所受到永久性不可回復的傷害,這無疑是在浪費社會捐獻的善款!
全台灣有這麼多更適合規劃開發的土地等待著被妥善利用,我們期許慈濟尋求更合乎環境正義和開發成本的方式,不要來犧牲破壞內湖的好山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