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環保署:糖精非有害物質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際新聞

美環保署:糖精非有害物質

2010年12月16日
摘錄自2010年12月16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14日將人工甘味劑糖精(saccharin)自「有害物質」(hazardous substances)的清單中剔除。

糖精甜度較蔗糖高出300倍,呈現白色結晶粉末狀,不含營養成份。外界長期以來認為,添加於低卡路里飲料、口香糖、果汁、果凍的糖精可能致癌。1977年一項研究發現,大鼠餵食高劑量的糖精後,罹患膀胱癌的機率明顯增加,美國環保署因而在1981年將糖精列為有害物質。

然而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轄下「國家毒物學規畫處」(National Toxicology Program)及「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重新評估科學界針對糖精的研究,以及糖精所含的鈉成分,已於1990年代末期做出糖精並非致癌因子的結論。

代表低熱量食品製造商的「卡路里控制委員會」遂據此向美國環保署提出申訴,該署最後決定不將糖精列為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