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造林謬誤 種樹20年還可砍了賣錢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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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造林謬誤 種樹20年還可砍了賣錢

2011年03月11日
摘錄自2011年3月11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林務局的獎勵造林計畫20年為一期,今年有首批種植期滿的林木,約100公頃,即將面臨砍伐命運,陸續還有3萬6千公頃即將屆滿。環保團體批評,至今政府仍未限制砍伐,讓人擔心今年的颱風季,台灣是否能順利度過?

明天(3月12日)是植樹節,依慣例,總統與五院院長將一起植樹。造林是總統馬英九「愛台十二項建設」之一,林務局97年底啟動的「綠色造林計畫」,20年補助加碼到60萬元,但過去造林的爭議,依舊沒有解決。

農委會85年啟動「全民造林」計畫,也納入從民國80年就參與「農地造林」的地主,20年補助53萬元,該計畫在93年停止,總計造林面積3萬6千公頃,執行經費至今累計約123億元。首批「農地造林」的造林地,約1百公頃、150名地主,今年正好滿20年。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俊朗說,政府造林的政策,仍停留在種植「經濟林」的思維,但政府應該獎勵的其實是有水土保持、固碳與生態功能的「環境林」。如果左手拿獎勵金,右手砍樹賣錢,根本不符社會公義。

楊俊朗指出,雖然林務局去年規定,必須比對空照圖,確定兩年內沒有種植新樹,才能申請補助,但難保地主拿了獎勵金期滿砍樹後,在第3年又向政府申請補助,種樹賣樹,等於不用成本。

林務局坦承,當初與造林地主簽訂獎勵契約時,並沒有限制期滿不能砍伐,林務局正著手研擬「限制採伐補償」草案,針對環境敏感區的林木限制砍伐,並給予補償;但對一般土地,因屬私有財,仍可以自由利用。

不過,立委田秋堇質疑,地質法去年底才三讀通過,現在對於「環境敏感區」還要調查後才會公告,屆時獎勵到期的林木恐都砍光了,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實在令人擔心。她呼籲林務局在這段法規空窗期,要求地主暫緩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