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部:首批74個城市年底前公佈PM2.5數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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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保部:首批74個城市年底前公佈PM2.5數據

2012年06月06日
摘錄自2012年6月5日中國廣播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導,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今天表示,各地74個城市、496個PM2.5監測點今年年底前要開始公佈數據,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監測空氣質量並發布信息既不嚴謹,也不規範。

最新發布的《2011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1年全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穩定,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城市佔89.0%。不過,執行新的空氣質量標准後,我國城市細顆粒物(PM2.5)污染將逐步顯現。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按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准進行評價(PM2.5年均值的二級標準為35微克/立方米來考核),多數城市細顆粒物超標,年均值為58微克/立方米。

吳曉青表示,環保部已經明確了第一階段新標準的實施範圍、時間期限和工作要求。首批74個城市496個監測點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設備安裝,12月底前開始對外發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吳曉青: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33個城市已經開展了PM2.5新增指標研究性監測,並發布監測信息。就在昨天上午8點,廣東省率先在全國第一家同時發布了珠江三角洲62個按照新標準建設的監測點位開展的監測數據和實時的AQI數據。

而針對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監測空氣質量的情況,吳曉青表示,這樣做在技術上不符合國際通行要求,既不嚴謹,也不規範。

吳曉青:用一個點位的數據對一個區域的空氣質量進行評價是不科學的,不代表那個城市整體空氣質量水平。中國現在發布的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其中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是根據中國的發展水平和技術條件決定的。所以我們希望個別駐華領事館尊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停止發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氣質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