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魚列管不得輸入 業者私下販售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食人魚列管不得輸入 業者私下販售

2011年07月05日
摘錄自2011年7月5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我國農委會明定不得進口30多品種食人魚,但有媒體爆料指出,國內有少數業者不僅私下販售,還透過網路交易,貴的1隻可高達2.5萬元,食人魚屬強勢掠食者若遭棄養,恐嚴重威脅台灣生態環境。

有民眾投訴,他玩水族多年,不解業者為何公開販售禁止進口的食人魚,網路上還有專門交易食人魚的論壇「B.S.食人魚生活館」,而實地走訪10多家水族店發現,有4業者假「虎魚」之名,行販售食人魚之實,將牠們展示在店內高、低處不顯眼角落,若非行家無從分辨,另有2業者聲稱可幫忙代訂。

業者販售的食人魚品種,包括黑紋紅腹、紅鰓鑽、黑色食人魚(俗稱黑食)等,價格從千元到2.5萬元都有,有老闆表示,全盛時販售40、50尾食人魚,且餵牠們吃什麼就吃什麼,還包括小魚、泥鰍、肉片等,隨便養都會活;去年電影《3D食人魚》上映後,食人魚詢問度飆高。

農委會制定「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點」,30多品種食人魚皆不准輸入國內,違者可依為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罰款1萬到5萬元,對此,1業者表示,不知道犯法,反正大家都擺出來賣,其餘業者則未回應。

依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食人魚是不得輸入項目,但卻對飼養及販賣未有明文規定。專家痛批,是嚴重的行政疏失,學者憂心,食人魚屬強勢掠食者,若遭棄養游入湖泊、河流,將嚴重威脅台灣生態環境。

食人魚又名食人鯧,主要生活在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被列為當地最危險水族生物之首。兩顎短而有力、下顎突出,牙齒為三角形,一口可咬下16立方公分的肉,能攻擊較自身大上數10倍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