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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灣漏油考驗環境資訊公開

2011年07月28日
作者:馬軍(北京環境公眾研究中心主任)

首頁圖片來自Greenpeace

近期康菲石油-中海油「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迄今為止,漏油污染的水域已經超過新加坡國土面積的6倍之大,並且引起了當地漁業和旅遊業的恐慌。分析此事件從瞞報到披露的過程,可以看到在公眾環境意識覺醒的情況下,企業乃至主管部門,依然以舊有模式來思考和應對。而跨國公司入鄉隨俗的表現,更提示中國必須完善環境管理機制。

漏油事故6月初即發生,6月21日通過微博(微型網誌)進入環保人士和媒體的視野,《南方週末》經多方求證於6月30日發出第一篇報導,中海油於7月1日承認曾發生事故,國家海洋局在7月5日說明情況,此事件終於成為了頭條新聞。

發生事故的蓬萊19-3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合作開發。中海油擁有油田51%的權益,康菲石油擔任作業者,擁有其餘49%的權益。漏油因企業操作導致,企業自然掌握著事故和應急措施的第一手資訊;然而讓人遺憾的是,企業卻成為最遲作出披露的一方。

綜合多方資料,早在2011年6月4日,蓬萊19-3油田B平臺開始少量溢油 ;6月17日,該油田C平臺又發生小型井底事故。擔任作業者的康菲石油,一手造成了此次漏油污染,卻一直對社會隱瞞污染事故。直到海洋環境主管部門在7月5日召開說明會,通報事故調查結果,認定康菲石油承擔主要責任,該公司才於次日召開記者會,承認發生污染事故。

兩家責任方企業的資訊披露不但嚴重滯後,涉嫌隱瞞,而且在資訊披露的品質上也存在重大缺陷,造成對公眾和投資者的誤導。根據媒體報導,中海油內部人士7月3日曾透露,這次海上漏油事件中原油滲漏點已得到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基本完成,原油洩漏的範圍只涉及200平方公尺左右。

而根據國家海洋局7月5日公佈的調查結果,事故油田單日溢油最大分佈面積就達158平方公里,截至7月11日,致使周圍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類水質海水下降到劣4類,還導致了其周邊約3400平方公里海域由第一類水質下降為第三、四類水質。

而作為作業方的康菲公司,在7月6日召開的記者會上,一味試圖淡化污染嚴重程度,聲稱海底滲漏點已被全部堵住。但根據國家海洋局7月13日的通報,該油田溢油事態並未得到完全控制,康菲公司的溢油源排查和封堵工作進展緩慢。根據監視監測證實,「蓬萊19-3油田B、C平台連續多日有油花冒出,附近海域仍有漂浮油帶,海底探測還發現B平臺附近海域仍有可能發生溢油的跡象。」

國家海洋局指出:「種種事實表明,康菲公司到目前為止採取的溢油處置措施大多是臨時性的、補救性的,並不能徹底有效的消除溢油風險,再次發生溢油的可能隨時存在,已經對渤海海洋生態環境構成巨大威脅。」

兩家當事企業對社會隱瞞污染事故的行為固然令人震驚,海洋環境主管部門的資訊披露也同樣是差強人意。根據康菲公司7月13日所發的新聞稿,在6月4日和17日兩起事故發生後,該公司都迅即向監管部門作出報告。但國家海洋局遲至2011年7月5日才向社會公佈此次污染事故的調查情況。此時距離第一起事故的發生已經過去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

對此國家海洋局解釋說,發生漏油事故以後,該局就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將監視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進行一定的通報」,其中包括多個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海洋局同時強調監測、分析、評估需要時間,期間還受到惡劣海況的影響,同時這次事故複雜,為中國首次遇到等等。

但詳加思考,這些遲報的理由並不成立。事故發生是客觀事實,將對公眾產生潛在影響,按照國際慣例,海洋局完全可以第一時間通報,同時提示一些問題有待進一步確認,並保證在確認後及時跟進披露。

顯然,出現污染事故後,企業認為通知政府主管部門就行了,而政府主管部門認為及時通報相關政府部門就行了,對公眾披露沒有列入日程。這樣的做法其實也算是「中規中矩」,從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到紫金礦業洩漏事件,當事企業每每希望能通過瞞報、遲報,來逃避承擔責任,而地方政府對資訊披露也並不積極。在人煙稠密的陸地尚且如此,如今事故發生在杳無人煙的茫茫大海上,遲報、瞞報的衝動更是自不待言。

但他們都低估了公眾在資訊時代探究真相的意願和能力。

在企業與政府不約而同地保持沉默的時候,公眾和媒體通過積極地行動,最終使這起污染事故浮出水面。先是2011年6月21日出現微博舉報,「渤海油田有兩個油井發生漏油事故已經兩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這條並不起眼的資訊,沒有逃過環保人士和媒體的眼睛,成為新聞媒體進一步調研的線索。

看到這條消息,多家媒體試圖聯繫中海油集團公司未果。而《南方週末》鍥而不捨, 經多方求證,終於在6月30日發出報導。雖然並非深度報導,但仍然一石激起千層浪。人們擔憂渤海污染,同時也為肇事企業的隱瞞而驚訝。

7月4日,自然之友、達爾問、綠色漢江等中國11家環保組織,致信康菲和中海油,對其涉嫌瞞報渤海灣漏油事故的做法表示遺憾和震驚,要求兩家企業儘快向公眾公佈事故詳情以及油污清理情況,並就環境污染和瞞報事故的行為向公眾道歉。

之後的兩周裡,大眾媒體不斷地揭露出當事企業和主管部門在事故資訊披露方面的缺陷,同時刊載了許多評論,抨擊的焦點就集中在瞞報問題上。同時,互聯網上的大量網友留言,都對企業和主管部門的瞞報行為表示不解和反對。

當事企業和政府部門都感受到公眾壓力。中海油高管在接受採訪時曾提到:「公眾對資訊披露有很多質疑。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們在事件的處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顧此失彼,把主要精力都用於協助康菲處理事故上了,沒有及時滿足公眾的知情權。這是需要我們認真反思和檢討的。」 而國家海洋局在新聞發佈會上也表示充分理解公眾對溢油事件的關注,並承諾將後續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

之後發生的情況似乎讓人們看到了改進的希望。7月12日淩晨中海油在渤海灣的另一處油田發生事故,造成少量原油落海。國家海洋局在12小時內就對公眾公佈了這一消息,而中海油亦在24小時內披露了事故情況。7月13日,國家海洋局因康菲公司排查和封堵工作進展緩慢,責令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作業活動,同時要求康菲公司「將有關溢油事故資訊及時向國家海洋局報告,向社會公佈」。

這一「向社會公佈」的要求,開創了政府部門督促污染企業開展事故資訊披露的先例。它體現出環境資訊公開終於從公眾的呼聲、媒體的呼籲,轉化為政府的要求,它標誌著環境資訊公開這個新的理念業已在中國社會形成相當程度的共識。

雖然如此,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中國環境資訊公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作為美國第三大石油公司的康菲石油在被媒體追問在美國是否也會瞞報漏油一個月的時候,聲言「這個事件發生在中國」,暴露出我們資訊公開的基礎還依然是薄弱的,許多機制還不健全。要想讓政府和企業的環境資訊公開成為常態,必須儘快完善強制披露的法規要求,同時打開環境訴訟等維權管道,促使企業認識到,資訊披露是其減小自身索賠風險不可或缺的一環,進而邁向更加主動的資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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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www.guardian.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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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網站,原發表日期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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