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建國百年 先廢除「集會遊行法」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慶祝建國百年 先廢除「集會遊行法」

2011年10月06日
作者:朱淑娟

被依集會遊行法不當移送或起訴的人民 今天到立法院要求立即修法(圖:台權會提供)

政府熱熱鬧鬧宣揚百年民主成果,但至今卻有許多為了公益站出來爭取民主的人士,頻頻因「集會遊行法」被起訴。人民陳情、集會遊行應受到政府保護、而不是動輒被起訴,建國百年宣佈取消集遊法,宣揚民主才能獲得人民認同。

去年2010年8月2日桃園地鐵自救會在馬總統參加活動時,向總統陳情土地被強制徵收,事後負責人被依「集會遊行法」起訴。今年一月板橋江翠護樹志工潘翰疆,也被警方依違反集遊法移送。今天他們到立法院,抗議檢警濫權移送起訴,以惡法修理上街頭的弱勢百姓,要求應立即廢除。

而且部份警方對於集遊法的處置已到了濫權的地步。例如2007年7月,嘉南藥理大學副教授陳椒華到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前,絕食靜坐抗議NCC未評估風險前即發照WiMAX,一個人安靜坐著抗議,過程和平也未妨礙交通,事後卻遭警方移送、檢方起訴、一審法院還判有罪。令人髮指。

陳淑華:集遊法 民主之恥

陳椒華絕食靜坐並非為了私利,只是想為受害者發聲,而且過程平和、理性,她感慨:「難道政府連人民這點理性訴求都不允許嗎?」她強調,這是政府試圖箝制、壓縮人民陳情集會空間,「是民主法治之恥」。

接下來陳椒華因反對永揚垃圾場多次輪胎被刺破、台東環保聯盟徐蘭香因反對核廢料放置台東遭恐嚇,她們兩人跟聲援的環保團體於2009年4月17日,帶著象徵和平的百合花到行政院、總統府陳情,沒想到不但未被受理,警方還指她們違反集會遊行法,才走到公園路的人行道就被擋住去路。徐蘭香事後很感慨:「我這一輩子都在為突破威權而努力,沒想到鐵幕又拉下。」

何宗勳:已解嚴 過時法令應廢止 

反賭聯盟執行長何宗勳2006年7月27日,與台西蚵農在世貿舉行的「全國經濟永續會議」前陳情,反對「犧牲環保以追求經濟成長」的反永續會議。當天由於內政部派遣不具專業訓練的替代役男維持秩序,造成現場民眾受驚並遭推擠受傷,何宗勳因抗議當場遭警方逮捕,事後以「妨礙公務」罪名起訴。

何宗勳今天說:「台灣都已經解嚴了,這是威權時代的過時法令,連修都不用修了,應直接廢止,民主台灣才名符其實。」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2010年10月,聯合國大會15/21號決議再次肯認和平集會結社的權利,決議文中提及:為了充分保障少數族群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和平的集會結社應不受任何干涉及限制。

2011年9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18次會期中,也將和平集會議題納入討論,肯認了今年在中東、北非一連串的民眾和平示威,都是為了爭取人性基本的尊嚴與自由,透過和平非暴力的方式爭取改變。

2009年台灣正式批淮「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確認人民有和平集會之權利)、「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兩個重要國際人權公約。立法院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違反兩公約規定的國內法令應於兩年內修正或廢止。

而在法務部提出的修改或廢止法令清單中也包含「集會遊行法」,並已送進立法院待審。但9月立法院開議,集會遊行法連優先法案都排不進去。

今天這些遭集遊法打壓的受害者到立法院抗議兩大政黨只顧利益交換,卻犧牲人民的基本權利法案。強調若立院不盡速將法案排入議程,不排除號召全台灣所有NGO工作者一起到警局自首,請檢方全部依集遊法起訴。

※本文轉載自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