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行政院長吳敦義在11月10日院會砲火四射,點名並痛斥農委會林務局的國有林放租林地管理制度「無能之至」、「敗家作法」。
吳揆指出國有林放租的制度性弊端包括:1.有些放租林地租期到了要收回,林務局卻放著不收。2.判決定讞應收回的土地遲未收回。3.收回後又閒置遭人占用。林務局的確應該針對此三項,清楚向社會交代實際狀況如何?為何會發生這樣的狀況?到底是什麼力量讓國有林地收不回來以及收回後再占用?才能讓吳揆與社會大眾看清問題癥結所在,並找到正本清源之方。
但吳揆的砲火中最令人覺得恐怖的在於:1.有些收回的林地又任其荒蕪。2. 林地如果繼續出租,還可增加管理費收入,但林務局堅持收回。這樣的說法,可見其認為國有林地收回不用是為「荒蕪」,且腦子裡真正想做的事是「繼續出租,增加管理費收入」。「唯用」的價值是長期以來福爾摩沙沈淪的幽靈,但在「拓墾」百年後,這籠罩的烏雲卻仍揮之不去。
10月14日立法院林明溱委員質詢吳院長,建議放寬國有承租山坡地種植茶葉的法令限制。吳揆立即指示農委會邀集相關專家研究,是否允許以兼種方式(混農林業)保留茶園,並有助於國土保育。這樣的作法,不僅凸顯行政院長對於國土保育的無知,且從未正視國土危機以及國有林地收回復育的重要性,更是嚴重的打擊文官體制,讓林務局的堅持收回進退兩難。
台灣「脆弱」及「珍貴」的國土環境本質,在國民政府數十年林業施政下,不僅掠奪山林珍貴資源,並進一步以山地農業之名利用脆弱土地資源,造就當今旱澇不斷與生態災難的國在山河破困境。解讀台灣山林開發史與災難史的連結,吳揆難道不知政府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嗎?竟反讓能為未來世代避災的國土復育大計無所適從。
國有林地收回是護家而非敗家,要搞清楚的是什麼力量阻擋護家的行動,讓林務局失能(並非無能)。此外,山林自然演替是國土復育的第一步,絕非荒蕪。而身為國家行政首長,放任國土危機、打擊文官體制,是毀家之舉,更是悲哀的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