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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旺

讀〈我的貓的故事〉

2012年01月08日
作者:楊家旺

2008.06.07霧峰 楊家旺

親愛的兒子:

法伯第二冊第08章的標題你一定覺得很怪,因為《昆蟲記》講的竟然不是昆蟲,而是貓。當然,你也許很快就可以猜到為什麼要講貓,並且可以知到要講貓的什麼事。因為上一章法伯就提到了貓,但是他只輕輕帶過幾筆,貓在上一章連配角都稱不上。這一章,貓卻成了主角,幾乎整章都在談貓。

上一章,達爾文建議法伯將石蜂帶離巢穴一段距離準備放飛前,要將這些石蜂以各種不同的方向旋轉祂們,破壞祂們的方向感,如此一來,石蜂肯定找不到回家的路。但結果呢?兒子,你一定還記得,結果法伯的實驗是石蜂順利回到了巢穴。上一章,在法伯與達爾文通信的過程,達爾文希望法伯做這個實驗時,法伯回覆達爾文說鄉下人有一個流傳久遠的說法,就是要把貓從一個農場搬到另一個農場時,出發前會把貓放進一個袋子裏快速旋轉,破壞貓的方向感,如此貓就不會跑回原先的那個農場。達爾文聽到法伯的這個轉述時,非常高興,法伯和達爾文倆,幾乎都相信石蜂的實驗肯定會成功了。但結果並沒有成功,因為石蜂順利回家,達爾文對此結果感到驚訝,繼而提出破壞磁性的看法……

由於旋轉石蜂的實驗並不會破壞石蜂找到回家的路,那麼,把貓放在袋子裏旋轉後,貓會找不到路回家這一說法是真的嗎?法伯開始懷疑這種說法,並開始想要設計實驗來證實這一說法的真偽。

法伯先以兩次搬家的經驗來說明自己曾養過的貓在搬家後的情形。第一次搬家時,並不想把所有的貓都帶走,於是搬家前,將部份的貓送給一些朋友收養,其中一隻成年的貓,在送出後的隔天,穿過大半個城,還渡過一條河,全身濕淋淋地回到了法伯家,代表貓確實有找到路回家的本能。搬到新家後,有一隻最年老的貓一起被帶到新家,已無能力走回老家的這隻老貓,憂愁而陰鬱,幾個星期後,死了。但是搬來新家的幼貓,每一隻都非常適應新家,像是還沒發展出找到路回家的本能。於是,法伯發現,幼貓不具備找到找到回家之路的本能,但是成貓卻具有這樣的本能。

第二次搬家時,跟著搬到新家的一隻成年貓,先被關在新家閣樓,為了儘快讓牠適應新環境,給牠雙份食物,不時陪牠玩,也讓牠跟其他的貓常接觸,「一個星期的幽禁和溫柔的照顧使牠排除了一切返回故地的念頭。我們把牠放出來,牠就下樓到廚房去,跟別的貓一樣待在桌子旁邊。」沒想到,第二天,貓不見了,跑回舊家去了。法伯的家人去把牠帶回來,再將牠安置回閣樓半個月後才讓牠在新家自由活動,結果,不到24小時,牠又回到舊家去了。最後法伯一家只好放棄牠了。

以上的搬家經驗再次說明成年的貓具有找到回家的路這一本能,並沒有證明被放入袋中,經旋轉後的貓會不會找到回家的路。法伯開始對鄉野流傳的將貓放入袋中旋轉後會使貓找不到路回家的說法產生質疑,因為,說這些話的人根本只是聽說,沒人做過實驗,因此這個說法很可能並不符合事實。法伯會做這個實驗嗎?兒子,當我在閱讀這一章時,我一直在想像,法伯會怎麼設計這個實驗?他真的會把貓放進袋子裏旋轉嗎?法伯是個求知慾很強的人,他時常透過實驗去證明一些他想知道的結果,但我也知道法伯是個對其他生命充滿愛心的人,因此,我很好奇他真的敢將自己家養的貓放進袋中用力旋轉,帶到遠方,再釋放,看貓會不會回家嗎?

兒子,這真是緊張的時刻,當我知道這一章快結束,謎底快揭曉時,我不知道法伯會不會做這個實驗。而如果他不做這個實驗,他要怎麼說服讀者將貓放入袋中旋轉真的不會破壞貓回家的本能呢?

最後,法伯並沒有做這個實驗,他說服讀者的方法是:「一些深思熟慮,能夠分辨事物且值得信賴的人告訴我,他們曾經試過這種旋轉袋子不讓貓回老家去的辦法。如果試的是成年的貓,沒有一個人成功過。」也就是說,法伯沒有親自做這個實驗(應該也是不敢做這個實驗),而是透過一些他信任的人所做的相似實驗得知了結果,也就是每一隻被旋轉的成年貓,最後都還是能夠回到家,也就是旋轉這一招,對石蜂,對貓來說,都無法破壞牠們回家的本能。

兒子,我對法伯沒親自做這個實驗這件事,非常好奇,為什麼他沒做這個實驗呢?法伯沒有解釋為什麼。但是你我都明白,法伯對昆蟲的許多認識都植基於他的實驗,沒有實驗,就幾乎不可採信,所以他對實驗是非常堅持且嚴謹的,但是這一章講到貓時,從頭到尾,他一個實驗也沒做,為什麼呢?我對這個問題的思索結果,其實不是失望,而是對法伯更加敬佩。兒子,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舉個例子來說好了,我看過一些文章,提到人與黑猩猩的基因將近99%的相似度(每一篇文章的百分比都不太一樣,但強調的都是非常高的相似度),那麼,人與黑猩猩可不可能交配產生下一代呢?像馬和驢交配可生下騾,獅和虎交配可生下獅虎,人和黑猩猩呢?這個實驗為什麼不能做,也不適合做,甚至不應該做呢?我想,就像法伯沒有做貓在袋中旋轉的這個實驗一樣,法伯的心中有一把尺,他不會輕易逾越這一尺度。也就是說,法伯不是一個為了求知什麼事都非得幹、都幹得出來的人。當然,法伯所設計的實驗裏,比如說,要觀察狩獵蜂如何麻醉獵物,他還是會活捉其他昆蟲丟給狩獵蜂,觀察狩獵蜂如何手術這隻昆蟲。也就是說,沒有一些實驗,我們就不可能瞭解大自然的奧秘;但是我們同時不可能毫不顧忌做任何實驗,只為了瞭解大自然的奧秘。尺度在哪裏呢?兒子,你知道嗎?爸爸來分享自己的兩個看法。

第一個看法是,我認為多數人的本性裏,天生就對每一種生物的同情心有所不同。比如,我們對一株植物被攔腰斬斷的心痛,可能不會高於一隻昆蟲被攔腰斬斷;一隻昆蟲被攔腰斬斷所帶給我們的心痛,通常也不會高於一隻猴子被攔腰斬斷;我們可能聽說生吃猴腦的可怕,但我們幾乎不能接受生吃人腦的變態狂。因此,我認為,某種程度的昆蟲實驗法伯是敢去做,但同樣程度的實驗,把對象從昆蟲換成貓的時候,法伯其實下不了手。更何況是自己家養的貓,更不可能了,我想,這就是法伯的尺度界限。

另一個看法有些像《論語》裏頭孔子回答子貢問題時的答案「過猶不及。」子貢問:「師與商也熟賢?」(師指的是子張、商指的是子夏)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孔子說太過和不及都是不好的。如果對應到法伯,甚至我們在面對大自然奧秘時的求知慾,兒子,我認為太過和不及都是不好的。比如說,有些孩子非常「愛」鍬形蟲,愛到非得蒐集各種鍬形蟲,飼養各種鍬形蟲不可的時候,便可能變得非常積極,甚至會跑到野外去,以各種方式誘食鍬形蟲,然後帶回家做成標本;或者,到昆蟲寵物店,希望買到台灣各種鍬形蟲回家飼養,於是需求創造市場,便有商人想盡辦法到野外去捕捉各種鍬形蟲,造成這些鍬形蟲在台灣野外的生存壓力。這就是太過了。

什麼是不及呢?我覺得如果說,我們到野外去就不免會踏死小生物,例如小花、小草、小昆蟲,甚至傷害小小微生物,那麼,我們就乾脆不要到大自然去算了,這樣就可以減少對大自然的傷害。但問題是,一個不接觸大自然的人,怎麼可能真的愛上大自然呢?是不是也要喝令那些所有野生動物也不准走動,以免踐踏了其他小生命,或者人類連呼吸都不該,以免吸入更更微小的微生物呢?是不是花香的目的不是給人聞的,花豔不是給人看的,所以我們就不該聞也不該看呢?兒子,這就是不及,而且這種不及同時也是太過,所以過猶不及,都是不好的。

面對自然,我們心中要有一把尺,這把尺甚至是與時並進的,每一個時代都有所不同,也需要有所調整。像以前的時代,台灣蝴蝶多到可以用翅膀的紋路與顏色創造出一幅幅美麗的畫,那個時代似乎不會有人覺得不妥。可是現代呢?生物多樣性、生態保育、環境破壞幾乎成了一個重要的觀念與價值系統,每一隻蝴蝶在台灣人的觀念裡,扮演的角色似乎和過去不同了,我們該怎麼調整,怎麼認定,怎麼對待每一隻我們在野外遇見的蝴蝶?兒子,這就是你的功課了,我會希望你勤走野外,多製造一些機會遇見其他生物,並試著瞭解祂們,當然也可以透過書籍閱讀和網路搜尋作為瞭解祂們的補助,但書籍和網路裏的資訊是否正確?裡頭沒提到而你自己產生的疑問該怎麼解決呢?需不需要設計實驗?實驗的設計和執行過程會不會太殘忍?干擾程度要到什麼程度才是合理且合適的?我想,這些都是你必須思考的,爸爸無法給你答案,但孔子說的「過猶不及」你應該擺在心中,並時時思索這麼做是不是太過,還是不及,平衡點在哪裏?我認為這種思考過程所產生的自我說服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你不能對其他生命的被傷害完全無感,當然我也不希望任何生命的傷或病或死帶給你悲傷到無法面對的程度。因此,你必須更勇敢,在心理和行為上更有承擔,同時也必須更有智慧。

註:文中所引內容,摘錄自《法布爾昆蟲記》遠流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