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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生態滅絕的商業計畫

2012年01月19日
作者:茱麗葉• 喬伊特

生活在19世紀的威廉·威爾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以結束了英帝國大部分地區的蓄奴制而著稱。但實際上,廢奴主義者之所以能成功,不僅因為他們使用了超前的鬥爭手段,還因為在距今兩個世紀的時候他們就已經認識到,必須獲得一個重量級商業巨頭的支持。那個人便是東印度公司主席查理斯·格蘭特(Charles Grant),他控制著當時世界半數以上的貿易。

攝影:Jörg Müller/ 绿色和平

英國律師波莉·希金斯(Polly Higgins)致力於阻止生態滅絕,結束人類對自然世界的破壞,並且常常將自己的計畫比作是今天的廢奴運動。這樣的對比雖不新鮮,卻很有道理。無論是污染水源、砍伐熱帶森林或者氣候變遷帶來的浩劫,其背後都有強大的商業利益驅動;他們對自己造成的破壞視而不見,堅信一些人可以對別人的環境為所欲為而不用承擔後果。

面對環境問題,希金斯給出的解決方案也一如廢奴運動那樣簡單直接:她提出要將破壞環境列入國際刑事法庭(ICC)的第五項反和平罪,使之成為非法行為。

這個主意聽起來可能難以置信,但也可以說它比現行的氣候變遷應對方案更簡便易行。與其耗時費力地召集聯合國的194個成員國就調整經濟結構和減少消費的目標達成一致,並且指望著他們會信守承諾,還不如採納希金斯的方案,要求世界各國領導人修改1998年的《羅馬規約》(海牙國際刑事法庭正是在這份條約中誕生的),只要獲得2/3簽約國的同意便可成為法律。有趣的是,各國政府為了防止大規模化學戰的爆發禁止了戰爭中的生態滅絕,卻對和平時期的生態滅絕不聞不問。

要實現她的目標,希金斯還需要借鑒英國廢奴運動的另外一個細節:她必須在當代的商業精英中找到一個像查理斯·格蘭特那樣的人物,能率先垂範,支持禁止生態滅絕的運動。誰能當此大任?

當今商業世界的巨頭中其實有不少合適的人選,比如富比士財富榜上排名第二的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Bill Gates)和妻子梅琳達(Melinda Gates)。這對以樂善好施著稱的夫婦自1994年來已經在慈善事業上投入了超過260億美元。他們建立的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雖然主要致力於促進推動發展和提高醫療衛生條件,但其事業的成功直接有賴於土壤貧瘠和水污染等環境問題的解決。正如其網站所宣稱的:「氣候變遷是我們所有人都必須面對的大事。」

富比士富豪榜上緊隨蓋茨之後的傳奇投資家沃倫·巴菲特(Warren Edward Buffett)也承諾要將其個人財富的99%用於公益事業。巴菲特在經濟和社會變化中向來佔據先機,在公眾的壓力下果斷地宣佈反對新建火電站便是明智之舉。但同等重要的是,他希望用清潔的方案解決政治上的難題;巴菲特近日接受美國商業新聞頻道CNBC時表示:「我可以在5分鐘之內解決財政赤字問題。只要通過立法規定,政府赤字一旦超過GDP的3%,全部現任議員便自動失去再選資格,美國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與前面兩位相比,雀巢集團的總裁包必達的入選似乎令人稍感意外。多年來,包必達一直高調倡議提高水價。他承認,雖然這會給他的飲食巨頭帶來額外的成本,但如果公司的經營活動讓普通人無水可用,雀巢在道義上和經濟上都會遭受更大的損失。

曾在雀巢供職的保羅·波爾曼(Paul Polman)現在是聯合利華的首席執行官。他最出名的壯舉就是停止發佈季度財務報告,以抗議短期投資的風氣。他近日告訴《衛報》記者,很多公司的蓬勃發展都是以犧牲社會和自然為代價換來的。他說:「我們要成功不必損害他人的利益。」

還有理察·查爾斯·尼古拉斯·布蘭森爵士(Sir Richard Charles Nicholas Branson)。他支持公益事業由來已久,雖然他所推崇的事業(比如應對氣候變遷)與他實際的商業利益(比如經營維珍航空)有時可能存在不小的差距和衝突。無論哪個商業人物追隨著查理斯·格蘭特的腳步,改變了當今世界資本主義運行的軌跡,他都必將名垂青史,獲得比富比士富豪榜上榜者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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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www.guardian.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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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網站,原發表日期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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