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屬於環赤道帶的海島國家,地震及颱風頻傳,也因此經常造成各種環境災害,但這些災害究竟是人禍或天災所造成,我們應該要有清楚的認識。天災往往不能避免,但如果事先有充份準備應可將傷害減至最小;人禍則往往不易事先偵測或預防,因而容易在迅雷不及掩耳的情況下造成大傷害,但如果環境教育、公民意識、及社區營造能明確落實,則應可將人禍的可能性降低。人禍的發生大都集中在集居地,不管是都市地區或非都市地區,這是因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市扮演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角色,在產生都市化現象後,使得人口、資源、及財源大量集中在都市地區;而非都市則成為許多「鄰避設施」集中之處,或無人聞問的邊陲地區。然而在都市化過程中,雖然經濟快速發展、資源迅速集中,但由於缺乏永續發展理念而經常產生環境破壞及社會不公平等問題,也因而激發了環境資源及城鄉發展是否能永續的爭論。
在探討永續發展過程中,對於都市角色應有明確的認知,因為在國家及地方層級中,都市對社會及經濟發展具有重要貢獻──都市是經濟成長的動力,也是重要的生產中心,而台灣超過四分之三的人口聚集在都市地區,使得都市在提供就業、住宅、及服務機會中具有明顯的經濟規模。就此而言,經濟發展當然重要,但由於永續都市應根基於「生態保育、生活品質、生產效率」的「三生」,因此,都市永續發展必須面對環境生態脆弱性、資源使用效率性、及社會公平性的議題。
由過去經驗可知,解決都市發展課題不能完全依賴中央,必須同時透過地方力量、資源投入、及環境管理才可能達到真正的永續發展境界。永續社區之發展,主要在於如何將永續發展之意涵融入社區群體之中,永續社區必須能適應且解決衝突,必須具容他性、參與性、及民主性,同時為因應不同議題面向,永續社區發展也必須是多樣性的。整體而言,永續發展的終極表現乃是確保人類的基本需要,以及其賴以維生的地球環境之健康;反映在社區永續發展中,其目的應該在於實現「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公平」之社區永續願景。
社區永續發展除在說明人類生活環境的改善之外,更強調人與自然環境之共生理念,透過資源之合理規劃使用,進而促使整體性之穩健發展,同時對於道德觀念之重建亦為必要之態度,唯有包容之心,才能無私公平地善待萬物,成為真正合乎自然法則之永續發展。在台灣天災人禍頻傳的當下,或許只有把以往「與天爭地」的不永續觀念轉變成「順天應地」的永續觀念並加以落實,才能使台灣真正邁向永續,真正建構永續台灣、綠色家園。
※本文同步刊登於《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