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08月02日
摘錄自1997年8月2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政部都委會一日通過溪頭森林遊樂區特定區主要計劃通盤檢討計劃,溪頭地區將增加旅館用地2.09公頃,商業區1.14公頃。
內政部都委會指出,溪頭森林遊樂區特定區計劃位於南投縣鹿谷鄉及信義鄉,通盤檢討計劃後,總計劃面積2514公頃,並以民國89年為計劃目標年,計劃人口數為2000人,遊客數每年為285萬人次。
為了避免觀光旅遊地區旅館區地主無開發意願,又哄抬地價惜售,炒作土地,變更為旅館區部份必須在主要計劃發佈二年內提出細部計劃,並在細部計劃完成法定程序五年內完成開發,否則恢復為原來農業區使用。
為了確保山坡地保育工作,都委會也同時要求平均坡度在40%以上者,應維持原貌,不得變更及開發利用,而平均坡度在30%至40%之地區,以作為開放性之公共設施為限,不得建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