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再出包 野溪放流外來種惹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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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府再出包 野溪放流外來種惹議

2012年05月01日
本報2012年5月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苗縣府放流大頭鰱已非第一次,圖為2010年劉政鴻老田寮溪放流情形。(圖片節錄自台灣新聞網)上個月26日苗栗縣政府以豐富河川生態及漁業資源之名,在頭屋鄉老田寮溪獅豐橋下,放流草魚、大頭鰱魚苗共1萬4000尾,盼這批魚苗為老田寮溪注入新生命。此舉是否奏效仍未知,倒是引發網友撻伐,認為苗縣府將放生當保育的行逕是錯誤的示範,並於臉書發起活動聲討,要求苗栗縣政府認錯改正。只是放生的定義寬鬆,相關的法令仍不足以涵蓋,台灣的野溪只能自求多福。

菜市場買得到的魚不是本土種

根據報導,劉政鴻強調老田寮溪整治有成,當地的水域寬廣,水質好又無污染,適合魚類棲息。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林澄清表示,大頭鰱、草魚都屬於本土、草食性魚種,能吃掉浮游性生物以及藻類,有如「河川的清道夫」;老田寮溪屬於中型河川,水質不是很好,優養化造成藻類、浮游性生物過多,縣府基於不破壞當地物種、生態平衡的前提下,評估決定引進這兩種魚以降低營養鹽、廢水以及有毒物質。

只是大頭鰱、草魚並非本土種。台灣海洋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教授陳義雄表示,不是在菜市場買得到的魚都是本土種,大頭鰱和草魚是引進的大陸系魚種。

河川復育應先解決污染問題

吳郭魚不是本土種,卻有人主張叫做台灣鯛。(攝影:梁蔭民)河川復育應優先考慮改善棲地,陳義雄說,河川環境不好應解決的是污染問題,由環保局做好水質改善,而非讓農業局解決。「如果只是要看到魚,放吳郭魚就可以了,」但是吳郭魚也非本土種,而且會造成河川99%物種無法存活。

陳義雄說,台灣特有魚種都在淡水流域,而島嶼生態原本就較為薄弱,物種競爭性不夠強,台灣卻不斷引進大陸系強勢物種,造成本土物種極大壓力,「外來種入侵問題已經太嚴重!」

他也不客氣指出,苗栗縣政府的魚類專業很有問題,自己沒有專業應該找專家。對於已形成的事實,只感無奈。

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保育科長林國彰也指出,溪流保育,優先以棲地保育為主,棲地健康,當地生態也能復甦,並不須特別放魚苗。

放生難定義法令不足以規範

大頭鰱。(攝影:周銘泰)現有的法令對於放生未有嚴格定義,主管野生動物只限保育類動物,未涉及家禽、家畜、水產以及寵物;寵物雖有法律不得棄養,也只限犬、貓,將無脊椎動物、魚、龜這類寵物放生是否觸法,仍屬模糊地帶。

漁業署已針對海洋水域放流訂出明確規範,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8款及第9款訂出「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針對「於海洋、潮間帶及潟湖,投放經人工繁殖或飼養之水產動物親體、種苗活體」以流放、移植或放置等方式者訂出相關規範,違者罰緩3-15萬。然而,範圍卻未涵蓋淡水溪流。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表示,目前確實未對內陸河川訂出相關規範,但隨著時代、民眾觀念改變,不排除研議相關規範。

有鑑於放生的定義十分廣泛,救傷動物復原後的野放是不是也要視為放生,仍多爭議,無法一概而論。目前僅針對大型、商業性放生有相關規範,之外幾無法可管,林國彰建議可於法令上補強,否則好不容易向前邁進一步的保育成果,又因放生倒退好幾步。

誤將放生當保育  網友怒

苗栗縣政府放流紀錄不只一樁,2006年苗栗縣政府即曾為了「慶祝國慶」在老田寮溪「放流」珍珠石斑挨轟;2011年5月苗栗縣政府也在客家大院放生外來種牛蛙,曾引起社會關注,縣府表示是業者不知情蒙混過關,並表示會改善。然而,不到一年時間,縣府再度「放生」,難怪網友氣炸指為慣犯,臉書活動發起人邱柏愷網頁上表示,「打著維護生物多樣性名號作放生放流的行為是非常錯誤的示範,我們有必要讓苗栗縣政府明白這一點!」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