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石化在經過600多天的環評爭議後,總統馬英九在2010年4月22日,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在彰化設廠。
經過一年,台塑集團指控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過程中,提出六輕造成罹癌人數增加的研究,毀損公司名譽,向莊秉潔提起民事、刑事告訴。求償4000萬元,並且要求在4個平面媒體,登刊回復名譽廣告。
隨後學界發起連署聲援,抗議台塑箝制學術言論自由。
表面上看來,這是一起「某企業告學者」的事件,但仔細分析,告人的一方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大企業,也是工安事故頻傳、排放汙染對環境、民眾健康有疑慮的工廠。而被告的一方,是針對這些疑慮提出研究報告,提醒政府督促企業做出改善,特別是這名被告做這些的本意,是基於對環境、民眾健康的關懷。
因此這起告訴討論的重點,不應只是「台塑對上莊秉潔」,而是後續對於「學術自由」、「公民參與」的影響。簡單講就是,如果一個公民隨時擔心可能被告,而且這個被告不論財力、權勢,都是你望塵莫及的話,未來多少會影響公民站出來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果真如此,那對台灣的民主,絕對是一個負面影響。
話說回來,任何科技的發展、汙染防範都有賴學者研究,因此企業、政府、學術、公民如何建立友善的對話空間,是今日這起事件,全民應該反思的重點。
六輕為何而告
台塑集團認為,癌症發生與遺傳、生活、飲食習慣都有關,以六輕建廠為分隔點,是刻意誤導六輕建廠與癌症增加有關。
而莊的這些發言沒有事實根據(主要是採證環保署新聞稿,指莊所用的研究方法並非標準方法、所用以模擬的資料,並非環保署所提供)。而這些言論對台塑的形象已造成「一定的影響跟損害」,違反民法第184條、第195條的侵權行為。另外依刑法310條提起「非財產損害賠償」,並要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登報)。
詹順貴強調,只要看過莊所發表的學術研究報告,就可看出莊秉潔所做的報告都有事實根據,所用的研究模式也是經過環保署認可的模式。在這種情況下所做出的學術研究屬於「學術討論範疇」,無論如何都不會構成是「基於故意或過失,故意要去侵害台塑名譽的侵權行為存在」。
六輕工安已是「公共議題」
1986年,政府核准台塑興建第六座輕油裂解廠,原先預訂定地在宜蘭利澤,因地方反對再轉到桃園觀音,再遭抗議最後落腳雲林麥寮,石化王國與環境的糾纏自此難分難解。
這個糾纏包括水資源、排放汙染造成居民的健康疑慮。而六輕建廠10多年來,也不時爆發違規事件。中部是台灣缺水地區,為了滿足六輕用水,政府出資300億元興建集集攔河堰專管給六輕送水。
但即使如此,2007年環保署卻查獲六輕違法超用水,但最後六輕的違法並未受到應有的處罰,反而政府事後還將六輕用水從每天25萬噸調高到34萬噸,這起事件留下的爭議,至今尚未平息。
其他林林總總的違法事件也時有所聞,例如2007年環保署再查獲麥寮電廠廢水未依規定處理,就直接與冷卻水混合稀釋排放。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也不時傳出超過管制標準。這些對環境、居民的健康風險是什麼,資訊卻很少,官方的研究及監測項目也不夠,導致危害的相關性,一直撲溯迷離。
2010年7月起,六輕接二連三的大火,則是將六輕工安事故問題推上最高點。台塑高層為此道歉,撤換主管,監察院也要求六輕應該總體檢,附近居民對六輕的不滿,也全面爆發。
大火後,2010年7月在立法院的一場公聽會上,台大職業醫學與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詹長權就提到,「我們就是能力不足,沒有投注足夠的管理措施來管這隻怪獸」。
而且台塑指控莊秉潔的許多發言場合,包括環評會、專家會議、接受雲林縣政府委託、或是接受媒體採訪的發言。也就是說,這些都是「被動受邀的場合」。所以站在這個角度來看,李建良認為:「我們不會把這個問題看成是某一個人,想要去來影響某一個公司的名譽問題」...
※本節目將在週一晚間10點於公視首播,週六上午1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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