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兔子博覽會引進佛萊明巨兔的明朝國際製作有限公司引發一連串討論,本報即接獲讀者投訴,認為該公司以保育為名行繁殖販售之實,令人不服,而且是誤導社會。台灣除了流浪狗多,遭棄養的野生動物也不少,只是兔子身分尷尬,法令上被視為家畜,卻具備多種用途,不同用途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以及命運,兔子雖對人類社會貢獻大,命運卻大不同。
寵物兔一夕流浪街頭
很難想像當初基於喜愛花錢買的兔子,也能任意棄養。有8年飼養兔子經驗的李先生表示,常會看到被棄養的兔子在田邊覓食,棄養兔很容易辨識,台灣野兔是咖啡色很隱密,流浪兔色彩豐富。最近就在中部的某工業區看到道奇兔出沒,這種錯置十分詭異。之前也曾在溪邊又是冬天看到3-5隻流浪兔子聚集,他說,兔子的毛有兩層,一旦碰到水不容易乾,這些兔子處境都十分艱困。
李先生說,兔子很容易被肉食動物獵捕,一旦遭棄養,兔子不像貓、狗,有能力覓食或捍衛自己,通常很快就會死亡。而台灣常看到不當飼養的情況,例如鐵絲網造成兔子腳部受傷或餵食紅蘿蔔造成兔子脹氣死亡。
實驗兔該不該領養 無法可管
明朝公司負責人徐明對於佛萊明兔引發的討論,認為是一群對於兔子的了解都來自流浪兔的愛心人士,用心是好的,卻缺乏知識。他主動提到實驗兔,說最近有一則報導指出國防醫學院在實驗兔的糞便驗出高放射線,「這樣的兔子應被銷毀,不適合領養」,但愛心人士卻不能接受這件事,仍然送養。
郭守庭則表示,依據「實驗動物年報」,國內每年使用16000多隻實驗兔,其中85%的實驗用兔於實驗完畢依規定銷毀,只有採血或對照組用等無感染疑慮的兔子,經實驗主持人或教授確認後,攜出送養,並無危害人體的疑慮。
只是實驗動物「用過後」處理並沒有法令規範,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表示,實驗動物視為私人財產,法令只規範照顧、實驗過程符合動物福利,之後視情形銷毀或 送養,則由實驗室決定;即使如此,站在動保立場,鼓勵讓適合的實驗動物接受領養。至於是否要以法令規範,則抱持開放態度。
毛肉都可用 小心成殘酷殺手
不少國家以兔子當蛋白質來源,農委會雖曾試圖引進肉兔大量繁殖,曾遭動保團體抗議,目前仍在研議中。而生活中各式服裝、鞋靴、配件及吊飾,不少來自兔毛製 品,很多人以為兔毛有如羊毛,只是將毛剃下可再生,其實不然,去年曾有動保團體指出,占全世界兔毛供應量9成以上的中國,許多兔子雖被電暈或癱瘓,但在未 死亡下,即遭生剝毛皮。
【相關報導】兔子博覽會推「巨兔客製化」 徐明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