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25日
摘錄自1997年10月25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營建署已經決定加強國內海岸保護工作,以確保海岸生態景觀及文化資源。從過去的經驗,政府往往是最大開發與破壞者,未來營建署能否落實海岸管理工作,端視政府的決心。
民國77年以前,因為戒嚴,海岸幾乎都是海防管制的範圍,自然生態、景觀與文化史蹟幾乎都未被破壞而被保存下來。
解嚴後,開發海岸的壓力隨之而來。根據環保署的環境影響評估資料顯示,國內最大海岸開發者,其實就是政府的工業部門,從北到南,香山、彰濱、雲林離島、鰲鼓、東石、七股等工業區開發案,動輒超過數萬公頃以上。
營建署深知此一問題癥結所在,但其所研擬的「台灣海岸管理計畫中」,卻只有一級保護區是採取完全禁止開發行為,其餘二級保護區,取得開發許可就可以進行開發。
海岸環境敏感地區是整個生態資源最豐富的地方,更是地球上最重要能源與資源製造處所,如果連政府的開發都仍繼續往海岸走,一切海岸管理,也就只是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