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溫室效應危機是全球領袖不可逃避的責任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對抗溫室效應危機是全球領袖不可逃避的責任

1997年12月07日
摘錄自1997年12月7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各國在1992年巴西里約地球高峰會議中簽署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已開發國家承諾在公元2000年時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回復到1990年的水準。然而美、加、日、澳等工業國家不僅未見減量,排放量且持續增加。此次京都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藉由訂定具體減量標準,並簽署具有法律效力議定書的方式,強迫各國付諸行動。

然而,根據這幾天的會議發展,除了已開發國家的減量標準爭議不決之外,開發中國家基於發展國家經濟使人民脫離貧窮的必要性,認為目前沒有減量的條件。

理想的作法,應是分階段推動全球減量工程,第一階段即是已開發國家減量,這是京都會議的任務;第二階段則在2010年時開始開發中國家減量。在第二階段,便應改按「人均排放量」為基礎,屆時。我們認為「排放權交易制度」應及早建立,除此之外,在考慮氣候與土壤等天然條件下,以「人均植樹量」補充「人均排放量」的制度也應建立。願世界主要國家的領袖們拿出決心,為人類的前途盡到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