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投纜車看 用地方公投解決政策爭端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從北投纜車看 用地方公投解決政策爭端

2012年10月11日
作者:潘翰聲

北投纜車BOT開發案,北投區除所在地的林泉里長陳惠華堅定反對,兩個未表態,其餘41個里長都有條件連署支持,但恐怕也不能代表全部民意。馬英九市長時代大力推動北纜和貓纜,不惜違法規避環評,貓纜危機層出不窮,熱潮一過開始虧錢,北纜竟能重新啟動,現有地方自治體系有如殭屍麻木不仁,創建一套好的地方公投制度,用各方都能接受的機制來解決政策爭議。 

北纜T3塔柱北投公民會館模擬圖

其實大多數里長被「重振北投」的大帽子壓住,還有人情包袱不得不簽,才附加「業者與居民充分溝通取得共識」的條件,或謙稱「只是個人名義」,顯然也自知不能代表所有民意,只是幫忙在環評會議虛張聲勢。既然里長敢簽署支持,不論有何條件的委婉說詞,都有心理準備接受兩年後選舉的檢驗。也因為欠缺實際可行的地方公民投票制度,基層民意常常被里長所代理。 

回顧2010年地方選舉前夕,爭議多年的慈濟內湖園區就地合法案,突然重新啟動進入都市計畫保護區用地變更。當時傳佈一份內湖區所有里長支持開發案的連署單,在強大的地方民意質疑下,多名里長公開否認,慈濟涉及偽造的羅生門弄巧成拙,選舉結果堅決反對變更的週邊里里長皆當選連任。另一方面,前副市長林建元借調期滿回任台大前夕,擔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加開會議,讓雙方計一百多位民眾都上台發言,導致北市都發局去年悄悄修改會議規則,嚴格限制發言權利,民眾參與的大門關上後,愈是想堵住人民的嘴巴,在官員耳邊抗議的聲音必然愈大。

 北市都委會新規則限制民眾發言  

大巨蛋BOT案,去年則是信義區所有里長、和大安區大多數的36個里長連署反對,議會也無異議通過松山菸廠應作為森林公園,但這些民意全被郝龍斌市長視為糞土。台北市的環評公正性早就破產,大巨蛋環評2009年被否決後,遠雄以幾乎一樣的修正案送審,輕鬆過關。 

目前各縣市訂有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的已超過半數,過去引領台灣政治改革的首都,已被遠遠拋在後頭,新北市的朱立倫早了郝龍斌一大步。台北市不但進度上必須急起直追,也應該用更進步的內涵來扳回一城,自治條例不能完全照抄鳥籠公投法。以目前幾個爭議案件來說,應有鄉鎮市區層級的公投,不該只有全國和縣市層級;同時,應有雙重同意門檻,必須當地和大範圍層級都同意才算通過。

我們參與澎湖和馬祖賭場公投,因為資訊不對等而變得形式化,應加強透明公開及平等發言權等實質規範,尤其要禁止開發方毫無依據、漫天喊價的空頭支票。以國際經驗來說,歐美城市的地方公投普遍且頻繁,公投不是零和遊戲的是非題,而是過程和結果一樣重要,包括過程中所有聽證會的結論都和投票結果具有同等拘束力。 

當市政府行政權獨大,貌似專業的都市計畫、環評、文資審議、樹保等委員會,獨立性和透明性也全被行政權扭曲,行政程序法的行政聽證不曾執行,資訊公開被推三阻四,市民需要完整的公民投票程序,將毫無邊際的開發幻想拉回真正民意的現實。

台北市議員好好加油啊,別被郝龍斌看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