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人買公車廣告 籲慈濟放過保護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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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人買公車廣告 籲慈濟放過保護區

2013年01月09日
本報2013年1月9日台北訊,莫聞整理報導

公車廣告,呼籲「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照片提供: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與環保團體今(9日)上午在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針對慈濟「社會福利專區」送案至市府申請保護區解編一事,要求慈濟內部從事開發的主事者,放過保護區;並呼籲市政府駁回此案。

守護聯盟最近也集資購買公車廣告,呼籲「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也在慈濟發源地花蓮,於《更生日報》刊登頭版廣告,期望讓證嚴法師看到後,站出來制止內部人員開發保護區。

針對此案,慈濟上月在內湖舉辦說明會,但守護聯盟表示慈濟實際上舉辦的是「說服會」,在說明會上反覆推銷「慈濟志業」,與反對方並無交集。聯盟與各界將於本周六(26日)下午1:30,在大湖國小(捷運大湖公園站1號出口步行五分鐘)舉辦真正的說明會,按照「合法性、必要性」,以及致災造災,兩個層次,讓關心保護區的民眾與慈濟,有理性聚焦對話的空間。

照片提供: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聯盟會理事長李日進在記者會上重申此案三大違法:(1)慈濟園區在法律上的地目仍是「溜地」,也就是溼地,如果要解除變更保護區編定,慈濟和市府應依法進行「廢溜」程序,而非以現況遭破壞為由,不依照地政處在都委會所要求依法以「原始地形圖」送審。(2)都市計畫變更於法不符,市政府應該予以駁回。(3)未依法辦理環評程序。

前交通部長蔡堆最近也以慈濟人身分與在地居民溝通此案。針對蔡堆數次提及「內湖這塊保護區雖然名為保護區,實際上是已經遭人破壞的破壞區,請大家不要執著於名相(保護區),應該重視實相(破壞區)」,聯盟常務理事洪美惠回應,這是故意曲解佛法來混淆法律實事求是的精神,如果這種解釋與訴求是社會所認可,那麼凡事依其所認同的教義來解釋,社會將會陷入無比混亂。

洪美惠表示,蔡堆自己都曾轉述過證嚴法師的話「因緣偌抑未到,就麥起啊」;此案既然社會還有相當奪得質疑,就不要陷法師於不義。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若慈濟提出的「經濟發展」理由說得通,那麼像遠雄這樣的建商,買了保護區向市政府要求解編來促進經濟發展,市府有辦法拒絕嗎?本案實在不應該進行審理。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也認為台北市和慈濟的行為並不合法。台北大學教授廖本全質疑,本案這十幾年來,他原本以為慈濟是做好事卻選了不對的地方,但現在卻愈來愈像是,慈濟以做善事為名來作惡。

綠黨中執委潘翰聲強調,台北市應該是個偉大的城市,應該擁有完整的保護區,保護區才能保護我們市民。但為何北市府讓一個不合法令的開發案進入審查,為何不要求慈濟依法辦理環評,放任慈濟違法強行變更保護區呢?是不是要把好山好水的內湖「美麗灣」掉?台北市長郝龍斌要讓偉大的城市蒙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