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與國家公園 (下) | 環境資訊中心
陳玉峰

原住民與國家公園 (下)

2002年07月09日
作家:陳玉峰 (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所長)

長年調查山林且1998年搶救棲蘭檜木林運動以降,夥同研究檜木林生態之與泰雅族原文化的土地倫理,讓筆者深入暸解台灣土地文化的精髓,而政經社會變遷,十多年前筆者主張由水費等抽取「維生生態系成本稅」,提供原住民鎮守原鄉,恢復民族自信與文化,如今應已漸屬可行,而國家公園之融入原文化主體性亦屬必然。

16、17年前,筆者擔任國家公園保育暨解說課長之際,有原住民朋友抱怨山豬入侵保留地,卻因國家公園法不能狩獵而倍受山豬欺凌,筆者告知「依法你可以獵殺」,事實上歷來皆曲解國家公園法,此乃執行之偏差,非法之惡。不幸的是威權官僚文化,習氣始終無法逆轉。

1999年之後,民間力主棲蘭成立國家公園以捍衛山林文化,四大原則即國際走向、原住民主體性、民間監督、政府推動,許多原住民友人亦深表贊同,問題卻發生在國家公園主管單位並不隨民間演進,直到新政府成立,甚至於遲至2002年,情況始告轉機。

然而,伐木惡勢力利用原住民反國家公園及反政府的歷史情結,到處遊說、鼓動反對,包括散播「維持林業,我們可以豢養山豬放山,讓原住民可以狩獵,更可開放給遊客購買子彈獵殺,利益歸原住民」等荒謬絕倫的神話;另一方面,新近崛起的社會主義路線,打著原住民弱勢的矛盾,似乎介入反獨、反扁、反國家公園等「造反有理」的系列策反。

真正暸解泰雅山林文化的人士,以及泰雅有識原住民莫不為今之情勢憂心,然而,筆者並不悲觀,甚至於可以贊同社會主義的某些理念,也將捍衛其理想與若干主張,只要其真正可為原住民族謀取更大尊嚴、更大公義、更長久的利益與整體之善;但若只是圖謀一小撮人士的陰謀之私,或某些拿原住民作工具的特定目的,則令人不敢苟同,期盼社會各界不妨詳加注意其發展。至於誓與天然林不共戴天的伐木派,我們仍然運動到底。

馬告檜木國家公園從規劃到成立,乃至日後之經營管理,必需以泰雅原山林文化的精義來推動,期盼政府執事真心反省舊巢臼執行之偏差;共管機制與伙伴關係,更應具備真正落實保障在地原部落,發展原文化的世紀新創造,絕非墨守靜態形勢與表面工夫。

由台灣經驗,我們堅決反對過往政客的利益分贓,我們在乎的正是在地真正弱勢族群,馬告新Ga-Gar的出擊,必將扭轉過往國家公園的錯誤與偏差,如同宗教之本土化,台灣國家公園的世界化必須以原文化為根本,新世紀的曙光已然開啟原運大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