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被遺忘的聲音──RCA口述史專訪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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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被遺忘的聲音──RCA口述史專訪

2013年11月11日
本報2013年11月1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江佩津報導

在1960~70年代的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外資進入台灣設廠、進行加工出口,1969年RCA(美國無線公司)落腳桃園,帶來發展、寫下經濟上輝煌的一頁,但是卻也留下土地上難以復原的傷、以及刻劃在工人身上深淺不一的疾病模樣。

與傷害並行   工廠中的青春歲月

翻開《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12個故事、12段人生,娓娓道來他/她們在RCA度過的年輕歲月,透過口述史,得以讓我們記起在經濟起飛時,那些面目模糊的人們。其中一個,是盧鳳珠,16歲時進入RCA,工作3年後發現了乳房腫瘤,手術後依舊回到RCA繼續工作,一共在RCA度過了將近11年的歲月。

RCA口述史。

在口述史甫出版的日子,約了鳳珠跟工傷協會的林岳德,除了希望了解RCA案的進展,也希望能夠聽鳳珠講述在RCA工作時的景況。初見鳳珠,臉上是掛著和藹的笑容,在訪問中曾問了她:「一直講這些故事,會膩嗎?」她搖頭說道:「不會。我還是希望能讓人去了解,跟年輕人講我們以前在工廠是怎樣做,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會儘量去描述、多講幾次。」

鳳珠談起在RCA廠時,都是在一廠工作較多,最初做的是焊接零件的部份,時常身處在悍錫時的廢氣之中,因此多半都是直接吸入揮發的有機溶劑,在前區的組件區反而味道沒這麼重,而是經過了悍錫爐後,整個空間裡便是瀰漫著臭氣。那口罩呢?公司當時兩週發一次口罩,但僅是綿紗材質的口罩,基本上無法阻絕揮發性的溶劑。另外如同RCA紀錄片《奇蹟背後》所看到的,廠內的飲水有著很重的溶劑味,因此廠內的工人都會以茶葉、咖啡來蓋住那樣不舒服的味道,但鳳珠說她少喝咖啡、所以當時都是買福利社的烏梅加到水裡,將就著喝。

而在廠區裡,像鳳珠一樣的工人們其實也從不知道自己接觸到的是怎麼樣的化學物質,談到在製程中會用到的諸多有機物質,鳳珠說:「溶劑都是用號碼去拿,像是135、246這樣,不會寫名字,然後清潔劑就寫清潔劑。」雖然在二廠中,還有部分的無塵室,裡頭的人穿著無塵衣,但大多數的工人都是在缺少防護的狀態下進行工作,穿著工作服、有些人會戴手套,但也只是布或粗麻的手套,且很容易就髒掉、無法更換,時時刻刻接觸著化學物質。

RCA口述史專訪。

只是RCA依舊佔據了鳳珠當時生活的大部分,談起工廠之外,鳳珠笑說:「不知道是不是有挑過,RCA的女工好像都特別漂亮,而且當時RCA的女生很有名。」RCA桃園廠鄰近許多軍營,當時的週五週六就會有許多軍人開著車,來接RCA女工到軍營中開party、跳舞,甚至還有人找過RCA女工去走秀,後來有許多人也都嫁給飛官跟軍人。

回憶起在RCA的生活,再到日後爆發了污染事件,許多RCA的工人也是自1994年廠內污染被揭露後,才驚覺原本待員工極好、福利很好的RCA,原來從未替員工的身體著想,隨意傾倒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以至於到其他的化學物質,大家都是在危險的地方為RCA工作著。「如果回到以前的話,我可能不會去這樣危險的地方替他們工作。」鳳珠這樣說道。

訴訟長路 難以論證的因果關係

在RCA長達13年的訴訟之中,如何證明工人罹病與RCA對於化學物質、有機溶劑的管控有關,始終是法庭上攻防的重點之一。透過對於RCA工人罹病狀況的調查,初始的問卷設計3、4百頁,順利寫完需要耗時許久,持續修改到2011年版本的問卷,依舊要做上兩個鐘頭。問卷裡羅列工人們在進入工廠前後身體狀況各項改變、女工的月經與懷孕狀況,因為在懷孕時持續接觸的汙染,工人的第二代也成了問卷中的題目之一。只是這些資料的蒐集,到了法庭上,只能成為部分的證據,被告律師認為這些問卷的結果與RCA的汙染並沒有直接相關,資方(RCA)對於工人的罹病,並不願意負起責任。「因為他們(RCA)認為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工傷協會的岳德提到:第一、在RCA廠裡主要的汙染物質是三氯乙烯跟四氯乙烯,但是罹病的工人症狀是乳癌、肝癌,但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毒物與這些癌症的關聯。第二、目前RCA廠所使用的化學資料表仍在RCA手上,並未公開過。第三、在流行病學的調查裡,關於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的研究依舊很少。第四、是否存在有雞尾酒效應?工人們在廠內接觸到毒物的管道不一,可能是吸入廢氣、或是在飲用水中直接飲用,無法正確得知接觸的時間、劑量,以及可能的毒化物。

而在RCA案的法庭訴訟裡,被告律師以狹隘的因果關係來說明、為工人的罹病卸責,即便已有學術研究指出三氯乙烯與肝癌、乳癌之間的關係,仍會被質疑報告的真實信以及可信度,以及將罹病歸諸於工人本身的家族病史。

「因果關係應該是RCA自己要證明,而不是要求受害者(勞工)來證明。」在訴訟中,要求勞工舉出自身傷害的來源,但若真要證明確切的因果關係,所需要投入的學術資源、時間,在勞工的這一世是很難看見的。

「其實有時候,會有種『人不如土』的感覺。」談及在RCA案之中至今的進展,工傷協會的岳德這樣說道。在RCA污染事件之中,土污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通過之後,RCA為法定污染行為人,需負責支付土壤與地下水的整治費用,至2011年已經花費6億。土壤的部份已經完成整治,地下水則是因為始終無法達到預期的成效,因此再延展兩年,到了2015年,可以確定的是在土地的汙染整治上所花費的金額會遠超過六億,但在工人受害的部份,依舊持續著訴訟。鳳珠姊在一旁說著,每次開庭,美國GE(奇異)、法國湯姆笙、還有RCA的律師一字排開,很大陣仗,卻不知道何時才能看到訴訟的終點。

目前污染已經有擴散到廠外的趨勢,當時的發展,換來的是土地不可回復的傷痕,讓台灣的人們、土地一起承擔跨國企業所留下的污染。「希望可以原地興建紀念碑,因為是那塊土地所付出的代價。」工傷協會的岳德講述著期盼。

「在RCA這個案子裡,廠內是工傷、場外是污染。」近20年來的RCA運動,是兩方面並行的,無論是土地或是勞工。結合同樣是受害者的工作傷害人協會,帶著RCA的經驗一起爭取勞工在工作場域中應有的權益,並期望在未來,這些因為發展而受害的勞工能夠得到應有的賠償以及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