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交流的犧牲者 再爆台灣原生龜走私、收容空間擠爆慘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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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的犧牲者 再爆台灣原生龜走私、收容空間擠爆慘狀!

2013年12月04日
本報2013年12月4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海巡署蘇澳海巡隊昨(3日)凌晨,在蘇澳外海查獲一搜蘇澳籍「明福昇6號」漁船,滿載著鰻苗、保育類食蛇龜及柴棺龜,以及鸚鵡等活體動物。海巡警員將涉嫌船長及船員共2名,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令移送移送宜蘭法院地檢署偵辦。

原生龜抓到之後,等著走私到中國的期間,可能多日未進食,又在緊迫的環境,被發現時,往往身體狀況很差。(圖片來源:吳聲海研究團隊)

海巡署屢次查緝走私建功,另一方面,獲救的原生龜收容,卻未獲得相對的資源挹注,因此出現收容中心平均1坪36隻原生龜的擁擠現象,堆疊在一起的原生龜,令人不忍。動保團體也召開記者會為原生龜請命,希望從源頭查緝到後端收容,都能善待原生龜。

有些原生龜獲救後身體狀況極差,需要很長時間照顧,野放不易。圖為食道胃管手術中的食蛇龜。(圖片來源:吳聲海研究團隊)

野生動物輸往中國不斷

 蘇澳海巡隊3日查獲野生動物走私,包括52隻作為寵物的太陽錐尾鸚鵡。(圖為資料圖檔,攝影:翁嘉駿)此次查獲的活體動物,經海巡署會同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清查,計鰻線30箱,247560尾;龜36箱,其中柴棺龜1630隻、食蛇龜380隻;太陽錐尾鸚鵡3箱,共52隻。除鰻苗將交由農委會漁業署,龜、鳥已經點交給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海巡署表示,張姓船主自稱受綽號阿宗委託,預計前(2日)晚7點在淡水外海,由其他船接駁前往中國。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長吳銘峰說,1630隻柴棺龜已擇定幾個適合的棲地野放,近日將陸續讓檢傷後身體狀況好的柴棺龜,回到野外;380隻食蛇龜則因氣候寒冷,目前已不適合野放,將委請學者評估收容期間的照養情況,等天氣回暖再行野放。

至於52隻非原生種太陽錐尾鸚鵡,將交由林務局協助收容。

根據林務局保育組估計,每查獲一樁走私案,代表有其他4樁走私成功的案例;而近幾年因中國炒龜熱,使得台灣原生龜走私到對岸的情形猖獗,光是今年查獲的原生龜已有7000多隻,走私種類今年開始出現柴棺龜,此次柴棺龜數量更遠大於食蛇龜,保育單位憂心食蛇龜野外族群量十分不妙。

獲救原生龜收容空間不足

鳥類和烏龜以籠子分裝。(圖片來源:海巡署)目前查獲後的原生龜,由林務局委託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所副教授吳聲海研究團隊照養,這幾年來,快速暴增,使得126坪空間,收容了5000多隻原生龜;擁擠的情況讓原生龜堆疊在一起,最底下的烏龜可能好幾天都不能動;收容品質也影響原本身體不好的烏龜。

吳聲海表示,2006年設置的場地是為了約500隻烏龜的收容,在短短幾年內,到了2012年已增加到3000多隻;再加上今年8月24日、9月14日2,626隻、2,439隻食蛇龜、柴棺龜,5000多隻原生龜湧入收容中心,忙壞工作人員做檢傷分類,之後的收容更是嚴苛挑戰。

這些原生龜抓到之後,等著走私到中國的期間,可能多日未進食,又在緊迫的環境,因此被發現時,往往身體狀況很差,吳聲海即表示,送到收容中心死亡率目前統計約為40%,前3個月死亡率最高,幾乎1/3的死亡率。

食蛇龜不生活在水裡,會利用淺水域,放到深水是會溺死的;柴棺龜春夏會下水,可以游泳,秋冬則會上岸,在淺山森林邊緣生活。吳聲海表示,收容中心原生龜從收容到野放,最理想的狀況也需半年之久;若遇到冬、春,氣候寒冷,又須等天氣回暖、原生龜清醒時,才能野放。

有些受傷個體,則需花很長的時間照顧。「若能把握查緝後黃金兩週的收容期間,給予良好空間降低緊迫,即可以降低死亡率。」目前收容中心動員師生一起加入擔任志工,再加上獸醫人數,共40人。

修野保法增訂未遂罰則

保育團體也與立委於昨(3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原生龜收容困境,希望引發社會關注原生龜不斷遭盜捕送往對岸的處境。

關懷生命協會統計,從2000年到今年9月,22起來自各地法院判決,對因食蛇龜、柴棺龜盜捕、走私,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者,其中14起皆以最低刑期宣判,且幾乎都可緩刑。判決書顯示,部分法官對於持有食蛇龜的行為,僅以「騷擾」作為犯行的宣判,而對個體來源是買入或獵捕並不關心。

2000-2013因食蛇龜、柴棺龜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 判決刑度

2000-2013因食蛇龜、柴棺龜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 判決刑度
2000-2013因食蛇龜、柴棺龜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 判決刑度
※資料來源:關懷生命協會整理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中國把自己的烏龜吃完,又來吃台灣的烏龜!」立委田秋堇形容原生龜是兩岸交流的犧牲者。他已於本會期提《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增列野保法第40條第2項,對走私、購買保育類野生動物訂定未遂罰則。

田秋堇指出,幾次辛苦查緝原生龜走私的案件,法官僅以騷擾論罪,判決易科罰金、社區服務;而在關口查獲的走私行為,只等同於「未遂」。修法是可使杜絕不法人士僥倖心態,並賦予司法系統得以有效禁絕走私行為。

立委陳學聖除了支持修法,也提到應先著手改善收容空間,全民能重視原生龜走私到對岸的問題,喚起法官的關注。「對於遣返的勞工,收容期間都會重視空間,對於走私獲救的原生龜,也應考慮其收容空間」

堆疊在一起不是感情好,最底下的龜,身負重任,好幾天動彈不得。(圖片來源:吳聲海研究團隊)

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保育科長林國彰重申,依據野保法第40條,野生動物活體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出入;違者將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款。

林務局已與一些民間團體合作,協助原生龜收容,年底前可望將這些原生龜分送各處,降低收容壓力。

墾丁國家公園加入原生龜保育

食蛇龜。(攝影:林德恩)吳聲海研究團隊經過兩年全島食蛇龜基因比對,發現並沒有明顯差異,野放沒有區域性問題;不過人為獵捕壓力大,讓各地原生棲地都壟罩陰影。今年5000多隻獲救的原生龜,發現不少是野放標記的個體,其中還有來自野放於墾丁國家公園的個體。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保育課課長馬協群表示,恆春半島原本就是食蛇龜棲地,當地耆老曾說過,出門不小心就會踢到烏龜,曾幾何時,現在就算用捕鼠籠也捕不到了,當地也有抓龜的情形。

墾管處提供獲救的原生龜收容處,並進行多次野放試驗,確認適合食蛇龜生活。馬協群說,野放地點雖為一般管制區,卻是不容易到達之處,且24小時都有專人巡守,管理資源十分充足;「在這種條件下仍被盜捕,可見其他原生龜棲地壓力有多大。」

種種跡象顯示,台灣社會的價值觀有待改變,也顯示教育宣導的重要性,因此墾管處持續與第一線人員溝通、教育宣導,並安排學者為國家公園警察授課,認識原生龜盜捕的影響。馬協群表示,最近墾丁也對寄居蟹展開教育宣導,成效很好,相信原生龜保育也能獲得民眾認同。

「原生龜是恆春半島的保育對象」馬協群說,食蛇龜和黃裳鳳蝶、灰面鷲保育地位是相同的,但保育資源卻不一樣,原生龜保育資源不如灰面鷲。然而現況卻是保育主管機關的經費逐年減少,關懷生命協會指出,光是收容業務經費,逐漸遞減20%,和收容量呈反比。

明(2014)年林務局保育經費為1億,其中4,113萬分配給6個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