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銅葉綠素 只能罰錢沒刑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加銅葉綠素 只能罰錢沒刑責

2013年12月09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6日聯合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食用油不得添加銅葉綠素、銅葉綠素鈉,添加是否應負刑責?高檢署開會討論後決議,若只是單純添加,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僅構成行政罰,不構成刑責。

檢方指出,福懋生產的聖麥克特級、漢氏原味、益康等三項橄欖油驗出含銅葉綠素,依高檢署決議,交由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追究責任。

檢方指出,銅葉綠素依規定可添加於口香糖、泡泡糖、膠囊狀、錠狀食品;銅葉綠素鈉則可用於乾海帶、蔬菜、水果的貯藏品、烘焙食品、果醬及果凍、調味乳,但均訂有使用限量規定。

依聯合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評估報告,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每人每日最大可接受攝取量為15毫克/每公斤體重,以60公斤成人計算,每日可容許最大攝食量為900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