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源垃圾回收 新制下月上路
七月起,國內資源垃圾回收制度即將進入另一個階段,這項攸關回收工作成敗的制度變革,究竟能否化垃圾危機為轉機,扭轉資源回收不彰的弊端,備受環保團體及民眾關切。1997年3月28日總統正式公佈廢棄物回收清理法有關資源回收部份條文修正案,為配合新制度的實施,環保署相關子法修正工作即將次第完成,預定在7月初正式上路。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陳永仁指出,新的回收制度重點包括:業者必須100%繳交費用,成立回收基金,委託金融機構保管運用,這筆基金並將應用在回收市場,透過基金補貼,社區、民眾或回收商回收的資源垃圾,得到公正 團體認証,就可以拿到回收補貼費。整個回收制度改革最關鍵的是:業者該繳交多少錢?這些錢該如何有效運用 ?誰來運用?以及這些錢是否會淪入少數人口袋?目前環保署已公佈費率委員會以及公正團體評選要點,費率委員會15位委 員中,學者專家9位、政府代表4位,業者代表2位。內定名單包括:台灣環保聯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