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英違章工廠成績單之二:「納管」,還是「哪有在管」?
行政院7、8月間預計針對違章工廠處理政策當中爭議較大的部分,進行討論取得共識,這次決議將決定未來違章工廠何去何從,及農地何時能回到健康安全的生產環境。2010年,政府推出「臨時工廠登記制度」,允許2008年3月14日前既存工廠,只要符合經濟部認定的低污染業別,取得環保、消安文件,即可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繼續經營至2017年6月2日,這個輔導機制在2014年修正,將7年輔導期展延2020年為止。如今,輔導期限將屆,行政院啟動新的違章工廠處理方案討論。目前仍在實施中的主要有違章工廠清查、輔導合法經營、納管三大措施。施行至今成效如何?「納管」,還是「哪有在管」?(接續前篇)三種輔導措施當中最保守的是納管。當工廠無法以其他方式輔導合法時,政府至少先將之納管,業者依法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可原地繼續經營十年,期間不受工業登記、建築、土地相關罰則的規範。這項消極的納管政策,輔導家數遠較其他積極性政策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