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廣昭/海洋保護區——台灣的現況與挑戰
劃設海洋保護區 (MPA)並落實管理,是挽救漁業資源枯竭及海洋生物多樣性喪失,最簡單、最有效及最經濟的方法。為能積極推動全球MPA之劃設,歷次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會議(CBD-COP)、地球高峰會(WSSD)、國際海洋保護區大會(IMPAC)及世界公園會議(WPC)等重要國際會議乃紛紛根據專家之建議,研訂不同的劃設目標及策略,到2020年全球海洋應分別有10%的水域被納入MPA之範圍。「MPA在各國所劃設面積的比例」也在2010年被納入《愛知目標》11及2015年《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一項目標(SDG14.6)或指標,用來評估海洋保育工作之成效。目前全球均在努力推動,除增設MPA的數目及面積、並擴及公海及大洋、海底山、熱泉、冷泉等各種不同生態系、建立MPA網絡、擴大核心區(完全禁漁區或海洋保留區)在MPA中所佔的比例(圖1)。迄2017年止,全球海洋保護區的面積比,在各國專屬經濟海域所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