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團踢爆:一紙行政命令 國有林違規使用就地合法
農委會3月13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讓具有長久耕種或居住事實的原墾農可透過申請步驟,合法擁有現租地,並即日生效。此舉令立委、民間團體直呼離譜,民間團體急起聯署,拒絕國土被賤賣;包括邱文彥、林淑芬、田秋堇、林世嘉以及張曉風等跨黨派立委,一致表示於立法院會臨時提案,要求撤銷農委會的這項行政命令。環團表示,台灣森林長期以來被濫墾、侵佔,未得改善,背後牽扯龐大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妥協,這也使得中央地質調查所完成台灣敏感地質地區調查卻不敢公布,讓全民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山崩、土石流、水庫淤積、斷路、斷橋等層出不窮。19日環團召開記者,環保律師詹順貴指出,該行政命令要點讓國有林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變更後,再依據《國有財產法》第42條出租,並可依第14條直接讓售給這些佔用者。依照《森林法》,國有林地除特殊狀況外均不得租售,但新要點讓超限及違規占用的土地,甚至非法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