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應〈停止盲目放流,避免基因污染〉──我們當創建自己的生態文明
相當認同〈停止盲目放流,避免基因污染〉的標題,從日前「櫻花鉤吻鮭的限定數量放流計畫...」等,也都是因應避免「基因庫狹窄化」或是「近親交配導致隱性基因或是壞基因顯現的機會」...等的考量。而目前,在台灣有太多的所謂善心人士,或因為宗教,或因為修德,或為了生態復育...等因素,大量地將鳥類、爬蟲類和魚類「放生」,尤其是魚類的放生數量,更是其中之冠! 前兩個放生的目的確實相當可議,但是目前沒有具體的法條可管,且在民意高漲和宗教勢力抬頭的當下,也很難有具體的作為。比較可行的方式,是透過立法和道德勸說(若有2~5%煙害防制的經費和廣告量,一定會有相當宏大的效果)。這些措施和法令一旦制訂之後,有了執行和管理的依據,再來討論一些根本的學理和所能導致的危害也還來得及!否則窮極學者一生疾呼,相信也沒有太多的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