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發濕地 損失知多少?
濕地有供給、支持、調節與文化等四大功能;但具體來說,這些價值究竟「值多少?」,而開發一塊溼地,相當於損失多少?如果按照2013年通過的《濕地保育法》,當開發衝擊濕地的負面效果不可避免、也無法減緩,不得不用異地補償,開發面積又小於0.2公頃,想申請繳納「代金」補償又該付多少錢?濕地價值估算不易〈濕地保育法 突顯濕地經濟價值〉一文整理的表格中,羅列了濕地四大功能,聰明的科學家,正想辦法依照這些功能一項一項來計算。本文介紹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林幸助團隊所做的研究,初步估算高美濕地每年每公頃濕地的價值,逼近150萬美元!不過,這還是非常低估的數值,濕地在供給層面提供的遺傳多樣性與醫藥價值,全世界至今未有適切的估算法;而濕地作為人類自然遺產、社會資產與美學的價值,更是無法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