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廢集中貯存 台電要花N+16年 原能會「礙難同意」
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址遇地方阻力,選址作業無法進行,原能會要求台電提出替代應變方案與蘭嶼貯存場遷場規畫二份報告。今(15)日原能會公布審查結果。原能會表示,台電的集中式貯存計畫採浮動時程,要等選址後的16後才能興建完成,可能一延再延,原能會「礙難同意」!原能會要求台電有明確時程,集中式貯存設施方案啟動後3年內完成選址、8年內完工啟用,否則就要開罰。在蘭嶼遷場部分,原能會也不滿台電缺乏與地方溝通的實質規劃,雖提出兩個可行方案,卻無結論。原能會表示,不會要求台電再補送計畫,而是要求台電公司依審查結論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替代方案要N+16年 原能會:難以接受雖經濟部已公告台東達仁、金門烏坵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的建議候選名單,但在地方強烈反對下,公投程序無法進行。無法選出最終處置場址,台電被開罰1千萬元並依原能會要求提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替代/應變方案」與「蘭嶼貯存場遷場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