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2008-11-03 17:34
為執行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特定本要點。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災區建築物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地震損壞原地個別拆除重建之下列建築物:農舍、原住民住宅、一般單棟級連棟住宅(含店鋪住宅)、原有2個以上個別建築基地合併規劃共同申請建築之住宅...
2008-11-03 17:30
本要點依行政院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訂定。
災區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為推動災後社區重建,應分別設重建推動委員會。各受災社區得視需要設重建推動委員會。...
2008-11-03 17:25
依據行政院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88年11月9日第8次會議核定之「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訂定。災後社區重建計畫之擬訂,依本規範辦理。...
2008-11-03 17:22
本工作綱領主要內涵除揭櫫重建目標及基本原則外,並訂定重建的架構、確定各重建計畫範圍、編制內容、格式、編報流程及時程、各部會的分工、計畫審議核定的程序及配合措施等,以建立共識,俾利重建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2008-11-03 17:07
依據中華民國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執行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訂定之。
本規定適用區域為總統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界定之災區。...
2008-11-03 16:47
依據中華民國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執行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訂定之。
為迅速確定須辦理整體更新之地區,以利災損房屋早日重建,應依此規定辦理整體更新地區之劃設。
適用範圍:921震災後受災之都市計畫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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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 16:34
依據中華民國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執行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訂定。
災區雜項工作物、農舍或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合法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地震損壞,必須拆除重建或改建或修建者,於89年3月24日以前申請建築者,得依...
2008-11-03 16:27
依據中華民國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執行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訂定之。
適用範圍:921震災後受災之都市計畫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