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立院阻擋採訪權
立法院於今年3月以「內規」為由,限制不具商業登記身份媒體進入採訪,此舉違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9號解釋》的認定,即新聞採訪行為應不侷限於新聞機構的記者,亦保障一般人的採訪行為。身為立法院,卻有如此明顯牴觸憲法之行為,著實諷刺!
而推動資訊公開為本會宗旨,我們將發起更積極的倡議行動,直到立法院修改箝制採訪自由之不合理條文,確實保障新聞自由、誠實面對公民團體監督。行動相關資訊將持續更新!
【立院阻擋採訪權大事記】
◆ 3月30日上午,環境資訊中心記者賴品瑀至立法院採訪,遭立院以本會為公益社團、非商業公司,不符規定為由,拒絕發給採訪證。
由於過往進立法院採訪,係換取「臨時採訪證」,如今卻忽然搬出「內規」限制,著實奇怪。當日下午新聞組致電立院公關室, 對方答覆為加強院區管理,故須嚴格執行。
◆ 3月31日,環境資訊中心發出公文抗議。
◆ 4月27日,近1個月後,收到立院回覆公文,表示考量院區內人、事、物及會議進行安全,仍須控管。本會意見,將做日後修法參考。
◆ 5月7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聯合環境資訊中心、環境獨立記者朱淑娟、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公民影音行動資料庫、苦勞網、焦點事件等媒體, 於立院中興大樓共同召開記者會,抗議立院箝制採訪權,公然違憲。
◆ 5月18日,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審查立院資訊公開相關規定,包括以「非商業登記」排除獨立媒體採訪權一事。 立院秘書處強調基於安全管理、空間不足的限制,已儘可能開放。
召委吳宜臻、立委柯建銘、尤美女等指出違反資訊公開精神與執行標準不一,例如同屬非商業的部分媒體卻可獲發放, 未同意核備立院秘書處的報告,要求舉辦專案小組討論後修正,再另定期繼續審查。
【相關資料】
→ 5月18日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會議記錄
→ 影音直播
◆ 7月9日,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致電立院公關室詢問進度,公關室回覆已恢復可換取臨時記者證,然並無白紙黑字訂定辦法, 對於違憲、不合理之採訪內規,仍須實際修改,要求立法院取消對不同媒體的歧視性規定,以落實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 12月16日,立法院院會針對限制採訪權一案通過「主決議」:《立法院採訪證件要點》違反憲法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建請」立法院秘書處於本會期內修正。
◆ 2016年2月1日,第九屆立委宣誓到職,並選新任立院龍頭蘇嘉全、副院長蔡其昌。蘇嘉全於致詞時表示,新國會將全面開放公民記者進入立法院採訪。
立法院於今年3月以「內規」為由,限制不具商業登記身份媒體進入採訪,此舉違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9號解釋》的認定,即新聞採訪行為應不侷限於新聞機構的記者,亦保障一般人的採訪行為。身為立法院,卻有如此明顯牴觸憲法之行為,著實諷刺!
而推動資訊公開為本會宗旨,我們將發起更積極的倡議行動,直到立法院修改箝制採訪自由之不合理條文,確實保障新聞自由、誠實面對公民團體監督。行動相關資訊將持續更新!
【立院阻擋採訪權大事記】
◆ 3月30日上午,環境資訊中心記者賴品瑀至立法院採訪,遭立院以本會為公益社團、非商業公司,不符規定為由,拒絕發給採訪證。
由於過往進立法院採訪,係換取「臨時採訪證」,如今卻忽然搬出「內規」限制,著實奇怪。當日下午新聞組致電立院公關室, 對方答覆為加強院區管理,故須嚴格執行。
◆ 3月31日,環境資訊中心發出公文抗議。
◆ 4月27日,近1個月後,收到立院回覆公文,表示考量院區內人、事、物及會議進行安全,仍須控管。本會意見,將做日後修法參考。
◆ 5月7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聯合環境資訊中心、環境獨立記者朱淑娟、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公民影音行動資料庫、苦勞網、焦點事件等媒體, 於立院中興大樓共同召開記者會,抗議立院箝制採訪權,公然違憲。
◆ 5月18日,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審查立院資訊公開相關規定,包括以「非商業登記」排除獨立媒體採訪權一事。 立院秘書處強調基於安全管理、空間不足的限制,已儘可能開放。
召委吳宜臻、立委柯建銘、尤美女等指出違反資訊公開精神與執行標準不一,例如同屬非商業的部分媒體卻可獲發放, 未同意核備立院秘書處的報告,要求舉辦專案小組討論後修正,再另定期繼續審查。
【相關資料】
→ 5月18日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會議記錄
→ 影音直播
◆ 7月9日,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致電立院公關室詢問進度,公關室回覆已恢復可換取臨時記者證,然並無白紙黑字訂定辦法, 對於違憲、不合理之採訪內規,仍須實際修改,要求立法院取消對不同媒體的歧視性規定,以落實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 12月16日,立法院院會針對限制採訪權一案通過「主決議」:《立法院採訪證件要點》違反憲法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建請」立法院秘書處於本會期內修正。
◆ 2016年2月1日,第九屆立委宣誓到職,並選新任立院龍頭蘇嘉全、副院長蔡其昌。蘇嘉全於致詞時表示,新國會將全面開放公民記者進入立法院採訪。